近日,一位群眾通過網上發布視頻反映,2025年3月11日,自己駕駛汽車行駛至馬邊彝族自治縣紅旗路時,一輛車牌號為川L9***7的大型貨車因強行占道超車,險些與自己駕駛的車輛相撞,十分危險,所幸自己及時停車,避免了事故。
我們從視頻中可以看到
雙向車道,左右兩車相會
中間突然“沖”出一輛大貨車
引起塵土飛揚......
周邊車輛駕駛人嚇出一身冷汗
發現該視頻后,馬邊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立即展開調查。經查,群眾反映的情況屬實。
公安交警部門對川L9***7號大型貨車駕駛人茍某某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依法對茍某某占用對面車道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100元,駕駛證記3分。茍某某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違法行為可能引發嚴重的后果,表示以后一定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做到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公安交警現場教育處罰當事人茍某某
同時,馬邊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聯合縣交通運輸局,約談了茍某某所屬運輸公司,要求運輸公司加大對駕駛員的安全監管和教育力度。公司已對茍某某的危險超車行為作出2000元的經濟處罰,并停運1個月到公司參加安全學習。
聯合約談企業
企業負責人現場教育處罰當事人茍某某
企業處罰通知
當事人茍某某保證書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條
機動車遇有前方車輛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不得借道超車或者占用對面車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車輛。
在車道減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機動車應當依次交替通行。
占用對面車道行駛或者超車、穿插
這種違法行為
不但影響對面車輛通行
破壞道路交通秩序
而且存在嚴重的交通安全隱患
極易引發交通事故
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為了道路交通更加安全通暢
在此,樂山公安交警提醒廣大駕駛人
駕車應各行其道
按照交通標識、標線行車
摒棄交通陋習,杜絕交通違法
安全文明出行
從你我做起,從現在做起!
圖文編輯 | 劉 冉、胡 荀
審 核 | 趙 亮
簽 發 | 王東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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