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的偏執幾乎是一個公認的事實,但是我又有些疑惑,在我所讀到的有關魯迅的回憶、傳記中,魯迅對待年輕人的拳拳之心,無微不至的關愛,令人感動。甚至會為來訪的青年,拎著鞋子到巷子里去補。
但是對于論敵,魯迅先生去世前如是說:“我一個也不寬恕。”似乎他又是一個冷酷無情的人。而這些似乎難以調和的個性,恰恰組成一個豐富而立體的魯迅。
那么,魯迅的偏執,究竟緣由何處呢?
魯迅生在一個慢慢沒落的士大夫家里,祖父因為科舉作弊進了大牢,父親又被庸醫治死了,他從小就眼睜睜看著封建制度的爛和人心的冷。這些小時候的傷,就像烙印一樣,成了他后來批判社會的底色。還有他和朱安那場沒愛情的婚姻,更是封建禮教的犧牲品,讓他對人性被壓抑特別敏感。他曾在信里說,被逼著過單身日子,人的生理一變,心里就容易偏執。這種情感的壓抑,在他的作品里,就變成了對“吃人”禮教的怒吼。
年輕的時候,魯迅接觸了進化論的“物競天擇”,又和尼采的“超人哲學”對上了,心里就特別擔心民族危亡。在《文化偏至論》里,他主張要彰顯個性,別平庸,覺得只有精神醒了,中國才有救。這種思想的執著,就變成了他對國民性的偏執批判。在日本留學的時候,仙臺學醫時碰到的“幻燈片事件”,讓他看到國人的麻木和冷漠,他一下子就決定棄醫從文。這個轉折,不只是換了個工作,更是他堅信文學能重塑民族靈魂的“精神療救”信仰——他心里還懷著個“立人”的烏托邦夢想。
北洋政府通緝他,國民黨文化圍剿他,魯迅老覺得自己被人盯著。這種高壓環境,讓他的多疑性子更重了。比如,有次林語堂提到別人名字,他以為是諷刺,當場就火了。這種“過度防御”,其實是政治迫害下的生存本能。文化論戰里,魯迅的偏執就是絕不妥協。他罵“精神勝利法”,把文學當成“匕首投槍”。這種極端說法,是因為他太怕文化陣地丟了。
《狂人日記》里的狂人,既是封建社會的受害者,也是覺醒者的代表。魯迅借狂人的嘴質疑傳統,其實就是說自己偏執的想法。《阿Q正傳》里批“精神勝利法”,既是揭民族劣根性,也是剖自己心里的矛盾。后來的雜文里,他老是以“偏執”的樣子揭社會的病。比如《記“楊樹達”君的襲來》里猜人性惡,既是反映現實黑暗,也是投射自己心里的焦慮。這種“以毒攻毒”的寫法,其實是他在絕望里找救贖的精神出路。
從心理學角度看,魯迅的“偏執”其實是創傷后應激反應和使命感的混合。小時候的傷讓他對人性悲觀,形成了“以最壞的惡意猜中國人”的思維。他把“療救社會”當成自己的道德準則,批判起來就像信宗教一樣執著。明知“偏執”可能誤傷別人,但他還是覺得“疑比不疑好”。在《關于楊君襲來事件的辯正》里,他承認自己多疑但不改,說這是“亂世生存必需的”。
魯迅的“偏執”不是病態,而是黑暗時代里覺醒者的精神盔甲。它來自他對民族危亡的擔心、對人性弱點的痛心、對文化新生的執著。
這種偏執,其實就是中國現代知識分子在精神荒原里的自我救贖。他們拿筆當刀,在絕望里砍出希望的縫兒。就像魯迅說的:“希望是跟著存在走的,有存在,就有希望。”這種偏執,就是穿透歷史迷霧的理性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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