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引發《天津市全面加強機動車停車管理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提出:
2025年,全市范圍內建成59處停車場,新增10000個停車泊位,初步建成天津市機動車停車管理服務平臺,基本實現全市停車一圖統覽、一網統管、一碼服務、一體協同。到2027年底,建成以配建停車設施為主、公共停車場為輔、路內停車位為補充的停車設施供給體系,停車資源高效利用,城市停車更加規范有序,依法治理、社會共治局面基本形成。
鼓勵老舊小區在不影響規劃用地性質和通行安全的前提下,通過平改立擴容、公共空間挖潛等方式,見縫插針增建停車設施。到2027年,各區每年完成5個老舊小區挖潛試點。
鼓勵機關、企事業單位在加強安全管理的前提下,向社會開放停車場。鼓勵商業設施、寫字樓、旅游景區、體育場館等在空閑時段向社會開放配套停車場。
推進有條件的醫院應建盡建立體停車設施,并設置出租車(網約車)專用落客區。
各區要組織街道辦事處做好本轄區內機動車停車管理工作,探索開展居民停車管理自治。
《方案》重點任務如下↓
加強停車設施規劃布局
1.有序推進停車設施建設。各區根據《天津市機動車停車設施專項規劃》編制停車設施建設項目庫,制定年度實施計劃,明確具體項目、建設時序、建設主體、資金來源等,實行臺賬式管理,持續滾動更新。全面梳理停車設施供需矛盾突出的區域,“一區一策”形成系統治理方案,摸排可利用建設用地,優先組織停車設施建設。(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委、市規劃資源局、各區人民政府)
2.嚴格建設項目停車配建管理。組織指導推動新改擴建的公共建筑、商業街區、居住區、大(中)型建筑等,按照國家和本市相關標準和規范,配建增建停車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步建設的停車場,要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資源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公安局、各區人民政府)
3.充分挖掘老舊小區停車資源。調研梳理老舊小區內部可利用公共空間、周邊零星邊角地塊,提出針對性挖潛方案,鼓勵老舊小區在不影響規劃用地性質和通行安全的前提下,通過平改立擴容、公共空間挖潛等方式,見縫插針增建停車設施,合理利用老舊小區周邊次、支道路等設置限時停車位(區)。到2027年,各區每年完成5個老舊小區挖潛試點。各區在實施城市更新項目時,可結合老舊小區停車需求和建設條件,增加停車設施提升改造內容,做到因地制宜、應改盡改、落地見效。(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公安局、市規劃資源局、各區人民政府)
4.大力推動公共停車場建設。強化用地保障,將公共停車場建設用地供應納入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支持社會資本通過市場化方式獲取停車場建設用地;深化“放管服”改革,對小型停車設施項目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設的停車設施項目實行備案制管理。強化資金保障,充分利用政府和社會資金保障公共停車場建設;支持符合條件的停車設施項目爭取中央財政資金;鼓勵民營企業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新建、改擴建公共停車場;在不改變用地性質、不減少停車泊位的前提下,新建公共停車場可配建面積不超過20%用地面積比例的附屬便民設施。組織召開全市公共停車場(樓、庫)建設項目推介會,鼓勵各區定期單獨或聯合開展公共停車場(樓、庫)建設項目推介活動,整合優質停車設施項目,與有意愿的投資企業進行撮合對接,吸引社會資本廣泛參與停車設施項目建設。動態跟蹤已建成的臨時停車場資源利用情況,鼓勵各區試點推動一批經濟社會效益較好且具備條件的臨時停車場按照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建設為公共停車場。(責任單位:市規劃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委、市城市管理委、各區人民政府、市停車業協會)
5.靈活建設一批臨時停車場。各區要深度挖掘空閑廠區、邊角空地、待建土地和具備條件的橋下空間等閑置資源,在充分調研現狀權屬、建設條件及周邊停車供需情況基礎上,分批打包納入停車設施建設項目庫與年度實施計劃,建成一批臨時停車場,有效增加全市停車設施供給。對于短期內無供應計劃的零散儲備類土地,各區可依據零散儲備類土地盤活利用等政策,根據實際需求建設臨時停車場。探索推動機關、企事業單位等利用自有土地建設臨時停車場。(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委、市規劃資源局、各區人民政府)
實施停車綜合治理
6.開展閑置停車資源治理。各區要對已建成商場、寫字樓等配套停車場(樓、庫)存在的未啟用、挪作他用等問題進行全面摸排,建立問題治理臺賬,逐一制定治理方案并動態跟蹤治理成效,確保閑置存量停車資源恢復使用功能。(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各區人民政府)
7.加強住宅小區配建停車位租售管理。組織對存在配建停車位未能優先滿足業主停車需求、配建停車資源利用不充分等問題的小區,摸清小區停車位總規模、具體類型、現狀租售情況等,逐一制定整改方案,開展專項治理,確保住宅小區配建停車位充分利用,并優先滿足業主停車需求。加強對住宅小區內部使用的專用停車場租售管理,依法依規建立租售管理約束長效機制,研究制定加強住宅小區車庫車位管理工作相關規定。(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各區人民政府)
8.促進停車資源共享利用。鼓勵機關、企事業單位在加強安全管理的前提下,向社會開放停車場。鼓勵商業設施、寫字樓、旅游景區、體育場館等在空閑時段向社會開放配套停車場。鼓勵有條件的住宅小區在保障安全和滿足小區基本停車需求的前提下,錯時向社會開放停車場。挖掘景區周邊停車資源,打造景區共享停車場,引導游客規范停放。鼓勵老舊小區周邊路外停車場向居民定向定時共享并提供月租服務。到2027年,各區每年完成5個以上共享試點,全市每年開展試點案例匯總分析并推廣試點經驗。(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國資委、市商務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各區人民政府)
9.規范設置道路停車泊位。各區要根據自身實際和發展需求,研究提出道路停車泊位設置方案,嚴格執行道路停車泊位設置程序,按照標準規范設置道路停車泊位,完善道路停車管理設施,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有序;對擅自設置道路停車泊位行為由公安交管部門依法處理。嚴控道路停車泊位總量,實施“一區一策”精細化管理并進行動態調整,路外停車場能夠滿足基本停車需求時,逐步取消周邊道路停車泊位。(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委、各區人民政府)
10.加強停車秩序治理。加大對占壓人行橫道、網狀線等違法停車嚴管情形的執法力度。加強橋下空間巡查,規范橋下空間停車利用。停車資源緊張的老舊小區等重點區域周邊道路停車問題,由屬地人民政府組織公安交管、城市管理等部門開展綜合治理。(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委、市消防救援總隊、各區人民政府)
強化科技賦能停車管理
11.構建智慧停車管理服務系統。推進天津市機動車停車管理服務平臺建設,面向公眾提供精準、高效、便捷、安全、智慧的停車服務,強化停車場日常監管;建立停車資源數據接入平臺標準,率先接入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停車場、臨時停車場,穩步推進社會投資建設的公共停車場、臨時停車場數據匯集,加強引導專用停車場數據接入。推進停車供給、需求等數據綜合分析應用,為停車場規劃選址建設提供有效支持。探索停車數據資產化運營新模式,制定數據資產化的標準和流程,明確數據的所有權、使用權和收益權,引導社會資本依法依規使用停車數據。創新停車數據應用場景,依托服務平臺開展基于停車數據的精準營銷,為商業綜合體、商家提供廣告投放和客戶引流服務。(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委、市數據局、市公安局、各區人民政府)
12.提升道路停車智能管理水平。建設完善道路停車電子收費等智慧交通設施,優先采用經濟實用的設備,規范停車收費,實現人錢分離。鼓勵各區開展電子不停車收費(ETC)、北斗等智慧停車應用示范,逐步推廣無感支付,優化停車服務體驗,提高停車服務效率。探索利用無人機、無人車等先進技術,賦能智慧停車收費管理。(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委、各區人民政府)
13.強化科技手段賦能聯動執法。豐富非現場監管執法手段,在主要迎賓線路、重點商圈、嚴管路段等重點區域依法依規建設違停抓拍智慧設施。探索利用智慧交通設施實現違停抓拍,推廣應用天津市交通違法舉報微信小程序,加強跨部門數據共享與聯動執法,提升執法效能。(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委、各區人民政府)
14.建立線上線下停車誘導體系。推進天津市機動車停車管理服務平臺停車數據與成熟地圖公司共享交換,提供線上全程出行停車陪伴服務。加快構建線下停車誘導體系,支持各區建設主要道路沿線、次支道路沿線、公共停車場周邊三級停車誘導設施,減少無效巡游。加強天開高教科創園及五大道、津灣廣場、天津之眼等文旅商圈區域精準停車誘導服務,合理疏導停車需求,提高停車泊位利用率和周轉率。(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委、市公安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區人民政府)
推進動靜態交通聯動發展
15.合理調控出行停車需求。加快推進軌道、公交、慢行交通“三網融合”,倡導市民采用“軌道+公交+單車”出行方式,實現綠色低碳出行。優化公共交通運行路線,發展微循環接駁小巴等定制公交線路,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吸引力,減少停車需求。科學測算共享單車投放數量,引導共享單車運營企業規范合理投放,滿足市民慢行出行需求。(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委、各區人民政府、軌道交通集團、公交集團)
16.推進停車助教護學。規范學校周邊道路停車泊位設置,結合停車需求及道路條件,持續推進護學泊位(限時停車區域)設置。實施平安入校工程,推廣“校家警”常態化護學模式,在具備條件的學校門前設置學生入校通道,“一校一策”科學實施單向交通、臨時限行管控等交通組織措施;探索短途接駁定制公交線,在有條件的學校周邊設置學生集散點,鼓勵公交企業等社會資源參與學生接駁運輸,維護校園周邊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確保學校周邊停車有序管理。(責任單位:市教委、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委、市城市管理委、各區人民政府、公交集團)
17.推進停車助醫保暢。深挖醫院內部空間,推進有條件的醫院應建盡建立體停車設施,并設置出租車(網約車)專用落客區。調研醫院職工停車需求及周邊可利用停車資源情況,引導醫院停車位優先提供給就診車輛,鼓勵醫院職工綠色出行。實施醫院停車收費精細化管理,鼓勵醫療機構依托掛號預約平臺等區分就醫車輛和非就醫車輛(含探視人員車輛),實行差別化停車收費政策。優化醫院內部及周邊交通組織,推行進出口獨立設置、車流單向通行等措施,暢通內外部交通循環,切實提高醫院車輛進出通行效率。對于停車供需矛盾突出且周邊道路具備條件的三甲醫院可以設置入院專用通道。(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教委、市發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公安局、各區人民政府)
完善政策制度體系
18.完善停車收費價格體系。研究修訂現行停車收費標準,明確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市場調節價適用范圍,優化道路停車泊位收費政策。綜合考慮停車設施類型、地理位置、周邊業態、供需關系等因素,合理劃分停車收費區域和收費類型,實行“一路一策、一場一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實現精細化管理。具體收費區域和區域類別由各區人民政府確定,區域劃分根據交通流量狀況及政策措施實施效果,進行動態調整。加強停車收費價格監管,嚴肅查處違規收費行為。(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委、各區人民政府)
19.開展居民停車自治。各區要組織街道辦事處做好本轄區內機動車停車管理工作,探索開展居民停車管理自治,準確摸排社區停車供需情況,充分挖潛路外公共空間,推動停車資源共享利用,有效緩解老舊街區停車難題。(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
20.推動完善停車政策標準。研究制定機關、企事業單位停車共享利用政策,出臺公共停車場運營服務規范,修訂天津市建設項目配建停車場(庫)標準和天津市經營性機動車停車場報送材料工作指南。(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市場監管委)
編輯 | 顧穎
來源 | 天津政務信息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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