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有“掩耳盜鈴”
今有“遮擋號牌”
為了躲避“電子警察”抓拍
部分駕駛人可謂是“煞費苦心”
想出了遮擋機動車號牌的“妙招”
殊不知聰明反被聰明誤
最終還是難逃處罰
故意為之
逃避查處
縱容交通違法
機動車號牌
是識別車輛的“身份證”
是合法上路的前提
出于各種目的在車牌上動手腳的
一經發現必定嚴懲
警示案例
2025年4月16日上午8時,遵義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城市五大隊四中隊執勤民警在播州區人民路十字街路段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巡查,發現一輛貨車違停在路邊,民警上前查看,發現該車號牌竟被一條毛巾完全覆蓋。
面對詢問,駕駛員張某承認因擔心電子監控抓拍違法,便用毛巾遮擋號牌,企圖逃避監管,經民警普法教育后,該駕駛人對自己的行為十分后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條、第九十條、第九十五條之規定,民警依法對張某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駕駛證記9分,罰款100元的處罰。
法律鏈接
1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
故意遮擋、污損或者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2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3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第九條:
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或者故意遮擋、污損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一次記9分。
交警提示:
故意遮擋、污損號牌
屬于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
自以為是的“小聰明”
將會帶來“大麻煩”
遵規守紀比任何手段都好使
請廣大駕駛人
務必保持號牌清晰完整
安全、文明、守法出行
來源:播州交警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