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估計很多人都可能把一件事情給遺忘了或者說已經不太關注了。
這件事情就是:李嘉誠一口氣要賣43個港口,其中還包含巴拿馬運河上的兩個關鍵港口之事。
大家忘了這件事情不要緊,關鍵有一家報紙可始終沒有忘記這件事情;這家報紙就是著名的大公報。
李嘉誠賣幾個港口之事能影響如此之大、影響如此之廣泛,核心原因大概有兩點!
一是,李嘉誠賣的眾多港口之中有兩個港口很重要、對某些人來說那就更加重要了。
這兩個港口就是位于巴拿馬運河兩端的港口,號稱是扼守巴拿馬運河的港口。
第二個原因就是:李嘉誠賣港口之事遭到了一家報紙的持續揭露、持續猛批;這家報紙就是著名的大公報。
李嘉誠賣港口事件發生以后,大公報第一個站了出來,然后對李嘉誠的這種行為進行了猛批、特批、猛懟、特懟;直接把這件事情上升到了國家和民族利益的高度。
一時之間,李嘉誠從以前人人敬仰的慈善家和企業家變成了全網怒懟、怒罵的對象。
我個人感覺:李嘉誠賣港口的事情之所以能鬧的人盡皆知、鬧的全網怒罵;這其中大公報起到了核心作用。
目前這件事情的進展存在兩種說法!
第一種說法是:老李賣港口這件事情徹底的暫停和歇菜了,因為組織出手制止了;
第二種說法是:老李賣港口這件事情還在如期的推進,只不過買家變成了兩個。
巴拿馬的那兩個港口賣給了美資貝萊德集團;但是其余的41個港口賣給了一家意大利的TiL財團。
現在還沒有更加準確的消息出來,不過大公報再次出來怒斥、痛斥、猛批了這件事情。
五一假期首日,《大公報》再度發聲,對李嘉誠的口吻已經變得超級嚴厲——李嘉誠一條路走到黑,必然遭遇打擊。
《大公報》在文章中明確指出,如若長和堅持“自說自話”、“一條路走到黑”,監管部門將不局限于《反壟斷法》或《外資并購安全審查辦法》,必要時更可動用《國家安全法》《港口法》《反間諜法》等涉及國家安全的法律條款。
簡單點說就是:《大公報》對李嘉誠進行了嚴厲的警告、嚴厲的斥責;現在的李嘉誠要么回頭是岸,要么就會接受法律的嚴懲。
總之一句話,現在《大公報》已經屬于是赤膊上陣了,已經進行了公開的警告!
對于老李賣港口這件事情,我個人的看法保持不變。
一是,老李現在不容易,兩頭都有點為難;不賣可能血本無歸、買了又會徹底得罪這一邊。
二是,我認為老李本人根本不具備跟老美博弈的資本和實力;這邊要么就直接出手干預,沒必要總是去為難老李。
三是,我感覺老李賣港口還是要慎重一些,考慮的更加全面一些,一定要將自己的損失降到最低。
最后我還是想問老李一句:難道你真的就不怕大公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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