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平真詮評注下篇之一
中天易張永紅整理
三十五、論印綬
印綬喜其生身,正偏同為美格,故財與印不分偏正,同為一格而論之。印綬之格局亦不一,有印而透官者,正官不獨取其生印,而即可以為用,與用煞者不同。故身旺印強,不愁太過,只要官星清純,如丙寅、戊戌、辛酉、戊子,張參政之命是也。
官與印,或財與官,或財與食神,皆互相為用,單用一神者甚少見,特行運喜忌有不同耳。有印透官者,身強用官,喜財生字,身旺印強,不愁官星太過,蓋喜其旺也。只要官星清純,即是好八字矣。所引征之張參政造,似非其倫,丙寅、戊戌、辛酉,火旺土燥金脆,所喜者時逢戊子,潤土生金,且以泄金之秀,故運行東北金水土地而發。非但不用官星,且不用印,所重在食神,乃兒能救母也。以月令印綬,故歸入論印類耳。
然亦有帶傷食而貴者,則如朱尚書命,丙戌、戊戌、辛未、壬辰,壬為戊制,不傷官也。又如臨淮侯命,乙亥、己卯、丁酉、壬寅,己為乙制,己不礙官也。
朱尚書造,壬為戊制,誠哉不傷官星,但四柱五重土,支又藏火而干透丙,若再行火土運,寧有幸乎?此造妙在天干火土金水順序而生,故土不埋金,辰土收其燥氣,壬水泄金之秀,辰未中皆藏乙木財星,暗損印綬,病重而得藥。運程庚子、辛丑、壬寅、癸卯、甲辰金水木地,體用得宜,所以貴也。臨淮侯造,寅亥卯印旺,秉令而透乙木,用神全在酉金,損印而生官,己土被制,不礙官星,為去病取清,非以梟印奪食為用也。
有印而用傷食者,身強印旺,恐其太過,泄身以為秀氣。如戊戌、乙卯、丙午、乙亥,李狀元命也,若印淺身輕,而用層層傷食,則寒貧之局矣。
身強印旺。用己土泄其秀氣,與前節張參政一造相似(丙寅、戊戌、辛酉、戊子),而己土透出,官星不見,用神較為明顯也。若印淺身輕而傷食重,則當以印為用,運行印比之地,亦可補救,特非貴顯之局耳。
有用偏官者,偏官本非美物,藉其生印,不得已而用之。故必身重印輕,或身輕印重,有所不足,始為有性。如茅狀元命,己巳、癸酉、癸未、庚申,此身輕印重也。馬參政命,壬寅、戊申、壬辰、壬寅,此身重印輕也。若身印并重而用七煞,非孤則貧矣。
茅狀元造,己土七煞,氣泄于金,印綬太旺,而四柱無財以破印,即《滴天髓》母慈滅子之反局也。只能順母之性,反以金水為吉,與上節臨淮侯造適相反,蓋一有財一無財也。馬參政造,壬水雖通源,而兩寅泄氣,以煞生印為用神,重在于印,不可見財,見財則破格矣。若身印并重而見七煞,則又非財不可。用財破印生煞,與用煞生印,截然不同。蓋財為官煞之根,官煞又為印之根,互相救應,互相克制也。
有用煞而兼帶傷食者,則用煞而有制,生身而有泄,不論身旺印重,皆為貴格。
用煞兼帶傷食者,乃以食傷泄秀為用,非以制煞為用也。克與泄不并用。身強煞旺,制煞為權之造,喜制者不宜再行財煞;制煞太過之造,喜財煞,不宜再行食傷,此一定之理也。如孫布政造,克泄并見,乃以印通關為用也。此偏枯之造,又當別論,詳下論運節。
有印多而用財者,印重身強,透財以抑太過,權而用之,只要根深,無防財破。如辛酉、丙申、壬申、辛亥,汪侍郎命是也。若印輕財重,又無劫財以救,則為貪財破印,貧賤之局也。
身強印旺,用財損印,根深謂印之根深,財破謂抑其太過也。印為生我之母,然木賴水生,水旺木浮;火賴木生,木盛火塞;土賴火生,火旺土焦;金賴土生,土重金埋;水賴金生,金多水澀。去其太過,則得中和之道,即《滴天髓》君賴臣生是也,然汪侍郎造,丙辛一合,則有微病,幸運程東南木火之地,使其合而不化,方能收損印之效也。若印輕財重而身弱,則財病神,必當用比劫以劫去其財,否則,為貪財壞印。如浙西某富翁子,庚申、戊寅、丙申、乙未,乙庚遙合,化印為財,會祿于申,兩申沖寅,丙火身弱,賴印滋助,而印被財破,又無比劫以支財,是為貪財壞印也。
即或印重財輕而兼露傷食,財與食相生,輕而不輕,即可就富,亦不貴矣。然亦有帶食而貴者,何也?如庚寅、乙酉、癸亥、丙辰,此牛監薄命,乙合庚而不生癸,所以為貴,若合財存食,又可類推矣。如己未、甲戌、辛未、癸已,此合財存食之貴也。
大抵富貴兩字,辨別甚難。古之人有貴而不富者,有富而不貴者,若今人則富者無不貴,貴者無不富矣。何從而別之?辨別富貴,當以《滴天髓》“何知其人富,財氣通門戶;何知其人貴,官星有理會”數語,最為精審。財與食相生,輕而不輕者,即財氣通門戶之謂也。然牛監薄命,仍當以食神生財取用,以乙庚合不生癸為貴征,似未盡然,蓋印未曾合去也。丙火通根于寅,身旺財印皆有根,宜乎富與貴兼。己未一造,制印存食,而巳與未又拱官貴,皆為貴征,而用神則在食神也。
又有印而兼透官煞者,或合煞,或有制,皆為貴格。如辛亥、庚子、甲辰、乙亥,此合煞留官也;壬子、癸卯、丙子、己亥、此官煞有制也。
合煞留官,或制官存煞,格局以清。然此兩造,殊未見佳妙。辛亥一造,煞印并旺而無食傷;壬子一造,濕木無焰,己土之力,亦嫌薄弱。謂為貴格,殊有未解。
至于化印為劫;棄之以就財官,如趙知府命,丙午、庚寅、丙午、癸已,則變之又變者矣。
寅午化印為劫,庚癸財官可用,所惜者財官無根耳。若癸已易以癸酉或癸亥,運行財官之鄉,前程更遠大矣。
更有印透七煞,而劫財以存煞印,亦有貴格,如庚戌、戊子、甲戌、乙亥是也。然此格畢竟難看,宜細詳之。
此造戊戌之土,包圍子印,取乙木克制戊土,以存煞印,而戌中更藏丁火食神,非子印所能奪。乙木更有生火之美,吉神暗藏,有病而有救應,此其所以為貴歟?
三十六、論印綬取運
印格取運,即以印格所成之局,分而配之。其印綬用官者,官露印重,財運反吉,傷食之方,亦為最利。
月令印綬,除身弱克泄重,用印滋助日元外,大都不能以印為用。如官露印重者,克化為生,官印皆不能用,須別取用神也。本篇張參政造:
乾造:丙寅 戊戌 辛酉 戊子
官露印重,官之氣盡泄于印,身旺印強,其佳處 全在時上子水,泄金之秀,昌當以金水傷官取用也。且 其金水傷官,并不喜見官星,蓋生于九月,未屆金寒水 冷之時,而原局已有丙火暖局,不必再行火運矣。既以 金水傷官為用,自以財及食傷運不最利,比劫運亦可行。 此造從亥至辰五十五年,一路金水木運,誠不易得也。
若用官而帶傷食,運喜官旺印綬之鄉,傷食為害,逢煞不忌矣。
月令印綬,干透官印,兼透傷食,當以印綬制傷護官為用。如本篇朱尚書造,與上張參政造相似,而取用大不相同。故八字移步換形,非可執一也。朱尚書造:
乾造:丙戌 戊戌 辛未 壬辰
此造與上張造不同之點,張造子水在支,酉金下生,戊 不能克,此造傷官透干,為印所制,故不能以泄秀為用也。 官傷并透,以印制傷,兼以護官。用神雖在印,而有土重 埋金之懼,故以寅卯甲財運,制印泄傷生官為美。若印輕 則忌財運破印矣。
乾造:乙亥 己卯 丁酉 壬寅
此本篇臨淮侯命也,亦是用印制食護官,與上制傷相同。 所異者食傷運為忌。朱造行食傷運,有印回克,此造則乙 印在年,救護有所不及也。丑運雖會酉化金,而無防礙, 蓋官星不旺,且與印相隔,財雖旺而不破印,并解酉之沖 為美也。子亥官鄉,甲乙印地,均為美運。
印綬而用傷食,財運反吉,傷食亦利,若行官運,反見其災,煞運則反能為福矣。
印綬用傷食者,月令印綬,而干頭傷官神并透也。身強印旺,以食傷為用耳。如本篇李狀元造:
乾造:戊戌 乙卯 丙午 己亥
丙火坐刃,乙卯印星專旺,戊己食傷并透,是以食傷為 用也,故食傷財運均吉。官運反見其災者,以癸能合戊化 劫也。煞運反能為福者,火木印綬,火旺木焦,與木火傷 官喜印相似,喜壬水滋潤池。用食傷者,不忌比劫,而此 造則忌比劫,蓋火太旺,則土焦木焚耳。此八字取運所以 各個不同也。
印用七煞,運喜傷食,身旺之方,亦為美地,一見財鄉,其兇立至。
以印化煞,與上張參政造經印代官,微有不同,蓋張造原局有食神,直以食神為用耳。若局不見食傷,如本篇毛狀元命:
乾造:己巳 癸酉 癸未 庚申
原局印重,己土七煞透出,乃以印化煞為用也。身弱 見煞,最懼克泄交加。然如此造,庚印透干,見水有金回 克,不泄日元而有制煞之效,故為最宜。若見財則黨煞破 印,全局盡破矣。官煞運有印引化,反不為忌,而獨忌財 也。若原局有財,又當別論。參觀論印篇。
上造為身弱印旺煞也。如身強印弱見煞,如本篇馬參政命:
乾造:壬寅 戊申 壬辰 壬寅
壬水通源,申辰拱合,水土相戰,以申金通關為用, 其樞紐全在于印。日元本旺,行傷食運泄其秀氣,自為所 喜。如原局有食傷,運行比劫身旺之方,亦無所礙,獨財 破印,不但生煞為忌,而斷其樞紐,傷克用神為最忌。反 之如子運,申子辰會齊水局,化印為劫,以印不破,反無 關系也。
若用煞而兼帶傷食,運喜身旺印綬之方,傷食亦美,逢官遇財,皆不吉也。
用煞兼帶傷食,與上用官不同。用官者以印制食傷而護官也;用煞者煞氣泄于印,與第一節官露印重及印用食傷相似。如孫布政造:
乾造:乙丑 辛巳 己巳 庚午
乙木無根,己丑相會,庚辛并見,七煞孤單無助,不能為用;克泄并見,藉印通關,是以印為用也,故以身旺印綬為喜。庚金泄秀,食傷自為美運;逢甲為官,合已混煞為嫌,故非吉運。原局火土亢燥,遇水則逆其性,故亦不吉。此乃偏枯之造,不可以為例,所喜者乙丑、己巳、庚午同出一旬耳。
印綬遇財,運喜劫地,官印亦亨,財鄉則忌。
月令印綬而遇財,其中宜忌大有分別。如印輕財重,則為貪財壞印,最喜劫印之地。如上論印篇注中所引某富翁子造是也。財輕印多,用財損印,則喜財鄉,如國府主席林森造是也(見刑沖會合解法篇)。如本篇汪侍郎造:
乾造:辛酉 丙申 壬申 辛亥
財輕印重,必須行財地,及食傷生財之地,方為美耳。初運乙未甲午,木火相連癸巳水不通根,丙水得祿,均為美運。壬辰十年,即不死必有大起倒,過此之后辛卯庚寅,東方木地,金不通根,又可重起矣。運喜劫地忌財者,如下列某富翁子命造:
乾造:庚申 丙寅 丙申 乙未
用印而財食并透,財咧開印輕,乙庚一合,貪財壞印。運僅己卯印十年為美,一至庚辰辛巳,恐不易度也。身弱用印而喜官運者,以財印相戰,喜官煞通其氣也。見論財篇財佩印節。
印格而官煞競透,運喜食神傷官,印旺身旺,行之亦利。若再透官煞,行財運,立見其災矣。
印格而官煞競出者,以印化官煞也。然須察其地位次序,是否能化,如能化,則與用煞兼帶傷食相同。以印通關作用,如本篇所列兩造:
乾造:辛亥 庚子 甲辰 乙亥
雖云乙庚合煞留官,然無關系,完全以印為用也。官煞之氣,已泄于印,食傷運泄日元之秀,氣勢流通不滯,自為美運,非取其制官煞也。身印旺地均利,印如透干,再見官煞運,亦無大礙,唯斷不能行財運耳。如此造戊戌十年,必有風波也。
乾造:壬子 癸卯 丙子 己亥
丙火無根,濕木無焰,己土微弱,豈能制沖奔之水?所謂土能制水,水多土蕩也(見論五行生克節)。但丙火陽剛之性,有印為根,即不能從,仍當以印為用。所喜者丙寅丁卯二十年木火運耳。戊已制煞之運,反入二乘,若再見官煞財運,立見其災矣。
印用食傷,印輕者亦不利見財也。
印輕不利見財,則印重不忌見財可知。如本篇牛監薄命:
乾造:庚寅 乙酉 癸亥 丙辰
乙庚合而不化(參觀十干配合性情節),身強印旺,當以食神生財為用。蓋以財為用者,除財損印外,必當以食傷為引也。如此造以食為引,故亥子丑身旺之地可行,庚辛印、寅卯食傷均吉。戊己官煞,未見其美矣。
乾造:己未 甲戌 辛未 癸巳
引本篇所謂合財存食為貴者,然細按之,殊未盡然。蓋印太旺,土重埋金,甲已一合,制印以存食,使癸水用神不傷,所以為貴也。癸酉壬申二十年,金水相生,最為美利,辛未庚午亦尚可行。午運之后,官印旺地,土重埋金,用神傷盡,難以繼矣。
乾造:庚戌 戊子 甲戌 乙亥
此造財旺,煞印均弱,取乙木制戊土,以存煞印,蓋財為病,劫為藥也。仍以印化煞取用,唯忌財地,余均呆行,所謂印輕不宜見財也,更喜丁火藏庫,氣勢不寒,有病有藥,中和之造也。
乾造:丙午 庚寅 丙午 癸巳
此本篇趙知府造。寅午一合,印化為劫,不以印論,用庚金之財,生癸水之官,不易之法。唯財官太輕,喜行金水旺地。壬辰癸十五年最美,丙午日元坐刃,壬運七煞助制刃,不以為忌也。巳運之后,一路木火之地,恐難行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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