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廉潔聊城”微信公眾號發布《中共聊城市紀委關于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的通報》。
在全黨開展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教育之際,為進一步嚴明紀律,持續強化警示教育,現將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通報如下:
東阿省級農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投資促進局局長張兵違規收受禮品問題。2019年至2024年,張兵在擔任東阿縣政務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黨組副書記、副主任,東阿縣行政審批服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及東阿省級農高區黨組成員、副主任、投資促進局局長期間,先后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所送的高檔白酒和禮品。張兵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4年8月,張兵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2025年1月,張兵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四個月。
聊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原二級調研員馮賀成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游活動安排問題。2020年至2023年,馮賀成在擔任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副調研員、三級調研員、二級調研員期間,三次帶隊前往外地考察學習,期間違規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提供的宴請、旅游活動安排和車輛接送服務等。2025年3月,馮賀成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高唐縣楊屯鎮張大屯中心小學副校長鞠傳信違規操辦喜慶事宜問題。2024年10月,鞠傳信在高唐縣某飯店為其外孫舉辦“滿月宴”,違規收受多名管理和服務對象所送禮金。2025年1月,鞠傳信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莘縣王奉鎮人民政府工作人員耿玉杰向群眾攤派費用問題。2024年4月,耿玉杰在擔任莘縣王奉鎮綜合執法隊負責人期間,提議并決定以“籌集運動會資金”為由要求王奉鎮部分企業、個體工商戶“捐款”,共計4.8萬元。案發時,其中0.257萬元用于支付鎮綜合執法隊執法車輛費用,余款尚未使用。耿玉杰向群眾攤派費用,加重群眾和企業負擔,造成不良影響。2024年8月,耿玉杰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上述4起典型問題,有的違規收受禮品,有的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游活動安排,有的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有的違規攤派費用、侵害群眾利益,這些問題的發生,再次說明“四風”問題頑固復雜,反映出在當前正風肅紀反腐的高壓態勢下,仍有少數黨員干部不知收斂、頂風違紀,嚴重破壞黨群干群關系,損害黨和政府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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