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
我本是普通農民,年初前往東臺合作醫療醫保局咨詢特殊藥品報銷問題,醫保局領導明確表示可報銷,讓我買藥后每月將發票送到行政大廳登記,后續便可報銷。我送發票過程中工作人員未作任何提示,還讓我辦了特藥證,說辦證才能報銷,之后每次送發票詢問報銷情況,他們也只說辦了證不用怕。可一年下來,看病花了了不少錢,到年底一查竟有29萬發票未報銷。我前往醫保局詢問,他們卻稱藥品不符合報銷規定,按政策無法報銷。我累計送了29萬自費藥發票,按流程醫保局本不應收取,他們卻未說明。后來鹽城醫保局領導指出,當年10月政策規定2月-9月部分藥品可納入醫保,是醫保局工作失誤導致我的損失,但東臺醫保局卻不承認。他們解釋按目錄報銷,可自費藥本不該走醫保流程,他們收我第一張發票時就該說清楚,而不是讓我等到年底才發現大部分無法報銷。如今醫保局領導甚至拉黑我電話,他們工作失職卻對群眾利益不管不顧,我老公當時就等著這筆報銷款救命,可最終因沒錢只能放棄治療,醫保局領導如此作為實在令人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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