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紀委監委近日通報,日前,經海南省監委指定管轄,澄邁縣監委對文昌市原副市長林尤剛嚴重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經查,林尤剛違反有關規定兼職取酬;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款項撥付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林尤剛嚴重違反廉潔要求,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并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公開報道顯示,林尤剛曾任文昌市副市長兼市珊瑚礁資源保護專項治理小組組長,2007年任文昌市政協副主席、統戰部部長,2012年退休。
2015年1月,海南省紀委通報,對林尤剛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2010年林尤剛在擔任文昌市政協副主席兼銅鼓嶺國際生態旅游區項目指揮部總指揮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土地征用補償款支付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賄賂;2012年退休后,違規長期占用項目指揮部的工作用車。
海南省紀委稱,林尤剛的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依據有關規定,經海南省紀委常委會審議,決定給予林尤剛開除黨籍處分,取消正處級退休待遇、降為科員級退休待遇;收繳其違法所得。
10年后,今年2月19日消息,林尤剛涉嫌嚴重違法,經海南省監委指定管轄,接受澄邁縣監委監察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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