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撫州近日通報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其中包括撫州市國資委原黨委委員、副主任馬嶇組建“吃喝圈”,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及旅游活動安排,在生活中謀求特殊待遇問題。
馬嶇在黎川縣任職期間,拉攏六名公職人員,組建“吃喝圈”,“七兄弟”經常在管理服務對象內部食堂大吃大喝;多次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及下屬禮品禮金;多次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安排的宴請及旅游活動安排;長期接受其司機及管理服務對象提供的專車接送、房屋維修、打牌摜蛋等“保姆式”服務。馬嶇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4年10月,馬嶇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馬嶇(資料圖)
公開簡歷顯示,馬嶇,男,漢族,1972年6月出生,江西黎川人,大學學歷,1990年7月參加工作,1995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他曾任荷源鄉黨委書記、鄉長,日峰鎮黨委書記,黎川縣副縣長等職,2021年任撫州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2024年6月官宣落馬。
2024年11月,“雙開”通報稱,經查,馬嶇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在黨內搞團團伙伙、“小圈子”,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沉迷于“保姆式”服務,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旅游活動安排;違背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干部人事安排工作中,利用職務影響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利用職權為親屬謀取利益;侵害群眾利益,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違規下發公益性項目資金支付意見,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發包;私德不修,追求低級趣味;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工程承攬、款項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馬嶇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撫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撫州市委批準,決定給予馬嶇開除黨籍處分;由撫州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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