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費縣某旅游景區,在沒有進行提前公示的情況下,今年五一期間取消了原本施行的退役軍人持優待證免費進入景區旅游的優待政策。此舉引起了廣大網友們的熱議。
有不少人認為,當地有關部門應該提前進行公示,免得讓退役軍人難堪。
而我則認為,提前進行公示并不見得效果好,會讓退役軍人更覺得難堪。
如果進行公示,那如何進行措辭呢?假如景區提前進行公示內容為:“本景區門票僅限于對現役軍人實行免費,退役軍人持優待證無效,原本施行的退役軍人優待證免費政策廢止。”退役軍人是不是會有被歧視的感覺?
沉默是最好的應對方式。
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因地制宜,針對退役軍人持優待證所出臺的相關優待政策,并非是一成不變的,具有一定的靈活性,也不一定非要進行公示,有的也不便于進行公示。
作為退役軍人在使用優待證的時候,一定要依法依規合理使用;在使用之前要了解清楚使用規定,自覺服從、遵守相關部門規定,莫做讓人嘲諷、自己尷尬的事情,您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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