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4日,在來賓市興賓區高嶺路與明德路T型交叉路口發生一起小型轎車與二輪電動自行車碰撞一人受傷兩車不同程度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一大隊接到報警后趕到現場時,只見小轎車停在斑馬線前方,電動自行車倒在小轎車的左側位置,小轎車擋風玻璃破裂,車頭凹陷,電動車零件也散落一地。
經詢問得知,當天中午12時許,廖某駕駛桂BMxxx9號牌小型轎車沿來賓市興賓區高嶺路自南向北行駛高嶺路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交叉路口時,未按交通標線指示在規定車道停止線內等候放行,與沿明德路人行道自西向東行駛通過由玉某妮駕駛的興賓W1xx7號二輪電動自行車發生碰撞。
經核查,事發時廖某所駕駛的轎車因違規越線行駛,未注意觀察周邊道路情況導致與正常通過人行道的電動車相撞。電動車以及駕駛員瞬間被撞人車分離,玉某妮飛離車外重重著地,由于玉某妮當時未佩戴安全頭盔,造成頭部、腿部、背部輕微受傷。
公安機關對此事故依法作出認定:廖某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交叉路口時,未按交通標線指示在規定車道通行,未按規定在停止線內等候放行,而是違反交通信號通行,是導致本次事故發生的根本原因,承擔全部責任。玉某駕駛非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無與此事故發生有因果關系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及過錯,不承擔責任。
廖某違規越線害人害己,但玉某妮未佩戴頭盔的行為,無疑加劇了傷害后果。生命是自己的,安全無小事,防患于未然。讓我們從每一次出行做起,用正確的防護措施為生命筑牢防線,共同守護平安的路。
廣西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
守法規知禮讓
終審:莫崇貴 審核:譚晶晶
責編:羅雪濤 編輯:楊子嬈
視頻:楊子嬈 來源:一大隊
因為我不想在茫茫人海中失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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