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美國媒體19FortyFive發出這樣的感嘆,中國空軍殲-20戰機可以擊落美國F-35和F-22戰機。
要知道,美國人一直吹噓F-22戰機是世界上性能最好的五代機,但現在他們不這樣說了。
我不知道19FortyFive上的這篇文章是什么時候寫的,是不是在巴基斯坦空軍殲-10CE戰機剛剛擊落印度“陣風”戰機后寫的。如果是這樣,那就太應景了。
這篇文章,不僅僅在講殲-20戰機的厲害之處,其實它更想講的是,中國空軍空空導彈PL-10和PL-15的厲害。
PL-10的射程在20-30公里;PL-15的射程在200-300公里。
特別是PL-15的射程遠超美國的阿姆拉姆導彈(AMRAAM),這為實施超視距遠程打擊提供了可能性。
我們知道,打擊只是雙方對抗中的最后一環。最前面的一環一定是準確的情報。
沒有情報,不可能有精確打擊,這就體現了以雷達為代表的傳感器的重要性。
當然,最先發現對手F-35和F-22戰機的一定是機載雷達之外的其它傳感器,比如地面雷達、空中預警機或者太空中的衛星。
為何這樣說?是因為機載雷達的探測距離太近了,大概最多不會超過300公里,所以要想提前發現對手的戰機,一定要通過自身強大的預警體系,而不是僅僅依靠機載雷達。
我方預警體系在發現F-35或F-22戰機以后,經過情報融合,再將準確的目標坐標情報傳輸給殲-20戰機,這樣機載雷達就有了先行發現對手戰機的可能性,繼而雷達鎖定,發射PL-15空空導彈,將F-35或F-22戰機擊落。
所以,信息化條件下的空戰,一定要有強大的作戰體系作為支撐;沒有強大的作戰體系作為支撐,再先進的空中平臺也只會成為對手的靶機。
在這里可以做一個簡單的假設,如果菲律賓獲得了美國的五代機F-35,在南海與我們發生沖突時,由于我們整個作戰體系比菲律賓的強很多,所以我們的四代機殲-10C也有可能將其擊落,根本不用五代機殲-20出手,這就是體系作戰的強大威力。
從這個角度看,美國媒體上的文章結論是正確的,但分析過程并不專業,也不正確,因為它比較的是空中作戰平臺,而不是雙方的作戰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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