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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記新政策,結婚不再需要戶口本,只需要無配偶、無血緣、非近親的簽字聲明即可。離婚也只需要身份證和結婚證就可以。
戶口本是計劃經濟的產物,通過戶口本來辦理婚姻登記,更適合在交通不發達,人員流動度低的時代。原因之一是,在那個時代里,許多人并沒有離開家鄉(戶口所在地),辦起來也方便。
如今交通發達,人員全國流動的程度高,許多在外工作的上班族,結婚時還得向家里要個戶口本,才能登記,非常不便。
“結婚需要戶口本”這件事,顯然已經不適應新時代的婚姻登記需求了。
再加上,人員信息登記已經全國聯網,只要刷一下身份證,或者輸入身份證號碼,即可查看個人信息,使得“戶口本”更加失去了曾經的作用。
上個月我去成都,由于忘記帶身份證,需要去酒店所在街道派出所,打印一份身份信息證明。我當時也是直接在派出所大廳的自助機上,輸入身份證號碼,就馬上看到我的所有個人信息,很方便。
看一個人是否已婚或離過婚,只需要在全國婚姻登記查詢平臺一查,就一目了然。
那問題來了,如果身份證丟失,會不會被人撿走,作冒名結婚登記之用?
以前確實存在這個情況,比如2023年10月,廣西一女子與未婚夫去派出所登記,才發現自己“被結婚”6次,而且都是在2013-2014期間進行的,登記地分別在浙江衢州、山東臨邑、湖南湘潭、福建莆田、河北保定和安徽肥西,6個不同的地方。
類似案例也有不少。
我個人猜想,要是全國婚姻登記中,都能采取人臉識別,應該可以杜絕這種情況。
人臉識別的應用,在很大程度上能阻止冒名頂替的情況。雖然人臉識別這項技術,目前還沒有在全國的婚姻登記中應用開來,但合理推測,這是早晚的事。
目前成都、達州,已經開始了“刷臉”登記結婚的試驗。
不過話說回來,無論如何,一旦發現身份證丟失,一定要第一時間去掛失補領。
所丟失的身份證越早作廢,越能保護個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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