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拋尸的女孩
2014年10月13日,湖北黃梅縣的民警接到一起報案,有人在他們村口附近的水庫里發現了一具女尸。
民警接警后趕來,他們發現這個水庫是在懸崖下面,人若是想要下來,還是有一定的難度的,尸體拋到這里不容易被發現。
死者是一名女子,全身赤裸。不過,她的尸體上是被用鐵絲網纏繞著的。除了鐵絲網外,死者身上還綁了3塊磚頭。
本來兇手是想讓尸體永遠沉入水底的,沒想到尸體還是漂浮上來了。
由于現場沒有打斗的痕跡,也沒有任何血跡,民警斷定這里并不是命案發生的第一現場,而是拋尸現場。
既然是命案,他們就要破獲這一起案件了。
死者三十歲左右,是一個相對來說比較年輕的女性,她是窒息死亡的,也就是被人掐死的。
要想破獲這一起案件,就要確定的她的真實身份。
怎么才能知道她是誰呢?
民警在她身上,發現了如下特征:
她的手和腳的指甲,都是做了美甲的。
她的肚子上紋了兩個紋身,一朵是玫瑰,還有另外一個圖案。
根據她身上的這些特征,應該不難查找出她這個人來。
法醫推測她死亡有一周左右了,應該是黃金周期間被殺的。
就找那個時間段失蹤的女孩就可以了。
根據死者身上的紋身特征,她應該不是生活在農村里的人,一般來說娛樂場所的女孩涂指甲和紋紋身的比較多點。
民警就在縣里的娛樂場所走訪調查,很快他們就查到了一個叫汪某的女孩。
汪某26歲,身上也紋著兩種圖案,就是民警在死者身上發現的那兩種。
她失蹤六七天了,同事一直聯系不上她。
由于她家不是本地的,同事都以為她回家了,還沒有返回來。
據同事反映,就在10月5號的時候,他們還見過汪某了,自從那一天下班后,汪某再也沒有出現過了。
死亡的女子是不是汪某呢?
民警到了汪某的家里,提取了其父母的DNA,確定了死者正是汪某。
現在死真的身份確定了,剩下的就是破案了。
嫌疑人不止兩個
發現尸體的地方,是一個水庫,那個地方很隱秘,若不是本地人,根本不會知道這里還有一個水庫,也不會拋尸到這里。
所以民警斷定兇手就是本地人,他們重點調查水庫周邊的可疑人物。
怎么才能把兇手找出來呢?
民警查看了10月5號,汪某所在工作場所的監控錄像,看看那一天她和誰一起外出的?
通過查找,他們發現汪某一直都是一個人。
她一個人外出后,再也沒有回來了。
民警只能找到汪某的同事,看看平時她都和哪些人接觸?
她有沒有男朋友?
客戶都有哪些人?
根據汪某同事提供的線索,再加上汪某平時的通話記錄,他們發現有一個叫潘某的男子,他和汪某來往比較頻繁。
而且汪某失蹤前,接過他打來的一個電話。
更加巧合的是,潘某家就住在水庫旁邊的村子。
潘某的嫌疑上升了。
民警趕赴潘某的家里,發現潘某已經離家出走了,正好他離開家的時間,和汪某被殺的時間是吻合的。
他的嫌疑越來越大了。
不過,民警可以斷定,想要到懸崖下面的水庫拋尸,并不是一個人可以完成的。若是直接把尸體推到懸崖下面,尸體是跌不到水庫里的。
必須要有人把尸體運到懸崖下面,然后再拋尸到水庫里。至少兩個人才能完成這個“任務”,民警又秘密調查了,潘某平時都是和誰的關系好?
就在民警調查潘某交往的好友都有誰時,他們又有了一個新的發現,死者汪某的信用卡,被人取走了一萬元錢。
取走她錢的人,還是一個男子。
這個男子經過刻意的打扮,男扮女裝后,到了銀行自動取款機把錢取走的。
為何說他是男扮女裝呢?
因為他戴的是假發,穿的是男人的鞋,褲子也是男人的。
只是穿了一個裙子。
所以通過監控可以清晰的看出來,他是假扮成女人后,將錢取走的。
通過村民的辨認,得知他叫周某。
周某也是有嫌疑的。
要知道周某是潘某的老板,他們兩個平時交往密切,現在周某也不見了,他應該是開著車帶著潘某潛逃了。
他有一輛小轎車。
上門服務
民警通過周某的車,來鎖定他們的行蹤,通過高速公路拍攝的照片,民警發現他們車里竟然有四個人。
這四個人分別是周某,潘某,何某,還有一個叫周云的男子。
他們都是周某的小弟。
這四個人乘坐一輛車潛逃了,難道他們都是兇手嗎?
很有可能。
民警一邊對他們進行逮捕,一邊搜索證據。讓他們沒想到的是,就在周某家里,被他們發現了案發第一現場。
也就是說案發第一現場,并沒有遭到破壞,他們就逃跑了。
周某的屋子里有明顯的拖拉痕跡,還有散落的長的頭發。
民警趕緊提取了現場的DNA,與死者的完全匹配上了。
這說明這就是汪某被殺的第一現場。
掌握了相關證據后,包括周某在內的四個嫌疑人,全部都被逮捕了,他們逃到了廣東。
由于民警在拋尸現場,還發現了扔在水邊的繩子。
還有黃色的飄帶。
就是在這些繩帶上,民警提取到了兇手的DNA,就是他們四個殺人拋尸的。
四個人都有參與。
面對鐵證他們也沒有抵賴,承認殺人拋尸的事實。
那么,他們為何要殺死汪某呢?
原來汪某和潘某是熟人,潘某是汪某的一個客人。案發那一天,汪某接到潘某的電話,讓她上門來找潘某服務。
她就根據地址找來了,因為都是熟客,她可能也就放松警惕了。
不過,當她真的來到潘某所指定的地點后,她看到家里竟然有4個男子,她意識到情況不妙想要離開。
結果她并沒有能逃掉。
這四個人把她叫來的目的,到底是為了圖才,還是圖色,又或者是兩者兼有?
反正汪某提出要走時,他們將汪某控制住了。
最終,他們逼問出汪某的銀行卡秘密,將她殺害滅口了。
殺死汪某后,他們四個深夜合作,將汪某的尸體用繩子順到懸崖下面,綁上鐵絲網和磚頭,想要把汪某沉尸水庫。
沒想到尸體膨脹后,漂浮出來了,他們殺人的秘密也就暴露了。
所以民警提醒女孩,在交友時,一定要懂得辨別是非,尤其是危險的地方,私密的空間千萬不要去。
否則進入別人的圈套,等于是羊入虎口,后悔也來不及了。
周某和潘某作為整個案件的主謀,也是殺死汪某的人,兩個人為整個案件負主要責任。還有兩個幫兇,他們四個人殺人了,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等待他們的將是法律的制裁。
就是為了一萬元錢,就將人殺害了,禽獸不如呀。
四個人都應該嚴懲。
這個案件再次說明,女孩一定要自重,不要誰家都敢去,真的很危險。
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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