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25年上半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分類考試公告》及自治區人社廳有關工作要求,現將昌吉州2025年上半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筆試合格最低分數線及招聘后續環節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筆試合格最低分數線確定
經研究決定,招聘人數與應聘人數之比不足1:3崗位入闈資格審查筆試合格最低分數線為120分,筆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能進入資格審查環節;其余崗位按1:3比例進入資格審查環節。入闈人員詳見《2025年上半年入闈昌吉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資格審查人員信息表》(附件1)。
二、后續環節安排
(一)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時間:2025年5月20日-5月22日,每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北京時間,下同)。
2.資格審查地點:昌吉州勞動保障大廈(昌吉州公共就業服務中心一樓服務大廳,市內乘坐1路、55路公交車在州勞動保障大廈站下車即到)
3.資格審查入闈人員確定: 根據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按照招聘人數與應聘人數不低于1:3的比例,確定資格審查入闈人員。筆試成績相同者占資格審查入闈名額,筆試成績相同且同為規定比例最后一名者,一并入闈。招聘人數與應聘人數之比不足1:3的崗位,達到筆試合格最低分數線及以上的人員入闈。筆試環節有缺考科目的應聘人員不能進入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的,將根據筆試成績排名依次遞補,筆試成績相同者一并入闈。
4.資格審查入闈人員須提供《2025年上半年昌吉州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審查表》(附件2)、有效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筆試準考證、畢業證(2025年高校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以及報考崗位需要的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考生須保證填寫信息和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準確。在資格審查中,經審核發現不符合加分條件的,取消加分并在本崗位考生中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條件的,因個人原因沒有加分的,不予加分。資格審查結果現場反饋,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進入面試環節。不符合崗位條件的、提交的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以及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指定資格審查地點進行審查的應聘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報考崗位有其他條件要求的,還須提供以下相應證明:
(1)“大學生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須提供地(州、市)級及以上西部計劃志愿者管理辦公室(團委)出具的證明或志愿服務證原件、復印件;
(2)“三支一扶”人員須提供地(州、市)級及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證明或期滿服務證原件、復印件;
(3)限木壘縣戶籍的,須提供戶口本原件、復印件,其中:駐疆部隊現役軍人、在新疆縣(市、區)、鄉(鎮)工作的各類國家工作人員、援疆干部、新疆戶籍人員的配偶和子女須提供與關系人的關系證明材料;
(4)“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須提供民政部頒發的烈士證明書或地(州)級及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5)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在職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和所在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6)限中共黨員(含預備)的,須提供黨組織關系所在單位出具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7)對國家和自治區政策范圍內的新冠疫情防控一線編制外醫務人員,報考醫療衛生行業崗位時,須提供縣級及以上衛生健康部門的認定材料;
(8)報考崗位要求取得相應職稱、職(執)業資格證書的,需提供相應證書原件、復印件。
資格審查中涉及到專業條件的,依據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最新版高等教育學科專業目錄(網址鏈接詳見附件3)審核。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須現場繳納面試費用,領取面試通知單并簽字確認。面試費用按照物價部門規定的標準(40元/人)收取。
5.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依照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考生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信息不實的,給予取消本次報考資格的處理;考生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給予取消本次報考資格的處理,并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5年。
(二)面試
1.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察計劃組織能力、創新應變能力、決策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及人際溝通能力等。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單。
2.面試時間為2025年5月27日-5月30日,考生按照面試通知單標明的注意事項和有關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參加面試,未按時到達或未攜帶相關材料、又不能證明身份的考生,不得參加面試。面試期間,對面試人員實行封閉管理,嚴禁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候考室和面試考場。
3.面試使用國家通用語言答題,成績滿分為100分,成績當場公布。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招聘下一環節。
(三)體能測試
1.報考公安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州消防救援支隊崗位且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考生全部入闈體能測試。體能測試結果當場公布。體能測試合格人員方可進入招聘下一環節。
2.體能測試的標準分別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附件4)和《消防文員體能測試標準》(附件5)執行。
3.體能測試具體時間、地點、注意事項等有關事宜以組織實施單位通知為準,請相關考生保持聯系方式暢通,注意接收通知。
(四)總成績公布
2025年6月3日,通過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網公布筆試、面試、體能測試結果和總成績,同時公布入闈體檢人員名單及體檢相關事宜。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綜合應用能力》卷面滿分均為150分,共計300分;面試滿分為100分。總成績實行百分制:
1.總成績(管理崗)=(筆試總成績÷3)×50%+面試成績×50%。
2.總成績(專業技術崗)=(筆試總成績÷3)×40%+面試成績×60%。
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五)體檢
1.入闈體檢人員確定:根據考生總成績(須體能測試的崗位同時要求體能測試合格),按具體崗位與入闈人員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入闈體檢人員。同一崗位考生筆試、面試總成績相同者,采取加試一輪面試的方式確定總成績最高者進入體檢環節。
2.參加體檢的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集中,由州人社局統一組織到指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
3.體檢項目及標準執行《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通用體檢項目(試行)》(附件6)和《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附件7)。報考公安機關所屬事業單位的崗位還須參照人民警察招錄有關規定執行,其中視力適用“單側矯正視力低于5.0,不合格”;報考州消防救援支隊的崗位還須符合《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準》中規定的軍隊陸勤人員標準,具體標準咨詢州公安局和州消防救援支隊(咨詢電話詳見附件8)。
4.體檢不合格或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考生,自被告知體檢結果3-5日內,經本人書面申請,由州人社局組織一次復檢,復檢結果為最終結果。
5.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崗位,按總成績(須體能測試的崗位同時要求體能測試合格)由高分到低分在本崗位入闈面試考生中依次遞補。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
6.體檢費、復檢費均由考生自行承擔,由體檢醫院按照該醫院的收費標準收取。
(六)考察
考察由州直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各縣(市)人社局組織實施,分批次采取多種形式對體檢合格人員的個人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學習和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進行詳細考察,考察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考察應屆畢業生應聽取學校相關組織意見,考察歷屆畢業生應聽取居住地街道和轄區派出所意見,考察已參加工作人員應聽取原工作單位意見,考察從事個體經營等靈活就業人員應聽取居住地街道和轄區派出所意見。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造成的空缺崗位按總成績(須體能測試的崗位同時要求體能測試合格)由高分到低分,在本崗位入闈面試考生中依次遞補,并組織體檢、考察。
在考察中,經審定不符合招聘條件和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崗位所需學歷(學位)證書或其他證明材料的人員(2025年應屆畢業生除外),考察結論為不合格,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應屆畢業生因畢業院校原因不能及時提供檔案材料的,須提供院校相關證明材料。
(七)公示
考察結束后,通過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網對確定的擬聘用人員統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有異議的,由州人社局調查核實情況,凡違反招聘政策規定、影響正常聘用結果的,取消擬聘用人員聘用資格,并按照考試總成績依次等額遞補確定體檢、考察、公示人員。
(八)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由州人社局下發聘用文件,招聘單位與擬聘用人員應在1個月內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要求簽訂聘用合同。凡擬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未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的,視為應聘人員自行放棄聘用資格。2025年7月31日前,2025年應屆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考生應主動向用人單位提交相關材料,由用人單位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該崗位不再遞補。
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般為6-12個月,試用期滿經單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紀律監督及其他注意事項
(一)公開招聘工作接受各級紀檢監察部門、社會各界的監督。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規定的應聘人員和工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二)對招聘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不提供真實情況等違規違紀行為的考生,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對情節嚴重造成社會惡劣影響的考生,5年內不得參加昌吉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
(三)參與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按相關規定實行回避制度。對違反工作紀律和相關規定的考官、工作人員進行查處;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四)本公告確定的時間、地點等有關事宜,如因特殊情況需要變更的,經州人社局黨組研究決定后,通過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網發布變更公告。網站查詢方式: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網站-公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及公務員招考(https://www.cj.gov.cn/p120/sydwzp.html)。
(五)應聘人員自報名至擬聘用人員公示(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期間,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工作人員聯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負。
(六)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培訓機構舉辦輔導班、不指定考試教材及輔導資料,報考人員謹防上當受騙。
本公告由昌吉州人社局負責解釋。
工作時間可撥打咨詢電話: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政策咨詢電話:0994-2347609、2357530
監督電話:0994-2206005
附件:
1.2025年上半年入闈昌吉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資格審查人員信息表
2.2025年上半年昌吉州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審查表
3. 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最新版高等教育學科專業目錄網址鏈接
4. 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
5. 消防文員體能測試標準
6. 《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通用體檢項目(試行)》
7. 《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8. 縣(市)人社局和州直相關單位咨詢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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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5月16日
來源:昌吉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編輯:王 威
監審:羅 青
終審:吳 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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