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国产精品欲av蜜臀,可以直接免费观看的AV网站,gogogo高清免费完整版,啊灬啊灬啊灬免费毛片

網易首頁 > 網易號 > 正文 申請入駐

民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25年中央財政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

0
分享至


民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25年中央財政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

民辦函〔2025〕2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民政局;各相關社會組織:

為發揮中央財政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項目(以下簡稱項目)的示范引領作用,提升項目管理規范化水平和資金使用效率,根據《財政部民政部關于印發 <中央財政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項目資金使用管理辦法> 的通知》(財社〔2012〕138號),我部制定了《2025年中央財政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項目實施方案》,現予印發。

項目通過競爭選擇、優中選優方式,資助全國性社會組織、有較大影響力的地方性社會組織在相關重點地區開展社會服務。所有項目均通過信息系統申報,項目申報截止日期為2025年6月6日。其中,地方性社會組織服務民政民生示范項目、社會組織從業人員培訓示范項目(申報單位為地方性社會組織)向項目實施地的省級民政部門〔以下簡稱項目實施地民政廳(局)〕申報。項目實施地民政廳(局)接收申報材料并組織評審后報送民政部,報送截止日期為2025年6月23日。

項目實施地民政廳(局)對照項目實施方案,認真組織相應項目宣傳與申報。要嚴格把關項目內容,做到業務領域精準、資金使用精準、配套保障精準。要嚴格組織項目評審,履行“三重一大”、風險評估程序,加強過程指導管理,確保項目質量效益。

符合申報條件的社會組織結合組織章程與自身優勢,積極參與項目申報,要量力而行、盡力而為,對照項目實施方案要求,認真謀劃,科學設計,確保項目可行性。獲得立項的社會組織要嚴格對照項目管理制度,規范、高效、穩妥、透明執行項目,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公共服務水平作出積極貢獻。

附件:

1.2025年中央財政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項目實施方案

2.2025年中央財政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項目申報辦法

3.2025年中央財政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項目執行辦法

4.2025年中央財政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項目社會組織從業人員培訓示范項目管理辦法

民政部辦公廳

2025年4月22日

聯系人:姚文鵑 張燕楠

聯系電話:010-58124020 010-58124016

郵箱:xiangmuban20212021@163.com

附件1

2025年中央財政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項目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第十五次全國民政會議精神,落實2025年全國民政工作會議部署,引導支持社會組織健康發展,按照《財政部 民政部關于印發 <中央財政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項目資金使用管理辦法> 的通知》(財社〔2012〕138號)和支持社會組織參與公共服務相關制度安排,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資金性質

項目資金由中央財政專項安排,示范引導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

二、項目類型

聚焦“一老一小”等民生領域需求,面向重點區域鼓勵有意愿、有條件的社會組織,有針對性申報實施以下項目:

(一)全國性社會組織承接社會服務試點項目。資助符合條件的全國性社會組織在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西藏、新疆、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等地區圍繞“一老一小”等民生領域需求開展社會服務,并產生撬動和示范作用。項目總數16個,每個項目資助資金不超過80萬元;每個項目應在至少兩個省級行政地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開展社會服務。

(二)地方性社會組織服務民政民生示范項目。資助符合條件的地方性社會組織在中西部、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東北振興相關省份、西藏、新疆、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等地區圍繞“一老一小”等民生領域需求開展社會服務。項目總數60個,每個項目資助資金不超過40萬元。

(三)社會組織從業人員培訓示范項目。資助符合條件的全國性社會組織和地方性社會組織對社會組織負責人、業務工作人員,開展法律法規、項目運作、業務技能、專業知識等方面培訓。項目總數17個,每個項目資助資金不超過30萬元。其中,全國性社會組織承接的培訓示范項目重點面向在民政部登記的社會組織開展培訓;地方性社會組織承接的培訓示范項目重點面向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所在省份、西藏、新疆、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等地區社會組織開展培訓。

三、申報條件

申報項目的社會組織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符合建立黨組織條件的建立黨組織,并將黨的建設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載入社會組織章程;

(二)在民政部門登記成立,且2023年度檢查合格(慈善組織未被登記管理機關列入活動異常名錄,2022年至2025年未受到行政處罰);

(三)有相應的配套經費來源,其中有地方政府投入和社會資金資助的項目優先考慮;

(四)成立三年及以上,有完善的組織機構,有三名及以上專職工作人員,項目負責人與聯系人須為本單位專職工作人員;

(五)有健全的財務制度和獨立的銀行賬號;

(六)有健全的工作隊伍和較好的執行能力;

(七)有開展社會服務的能力和條件,且已具備實施社會服務項目的經驗和良好信譽,鼓勵但不限于社會組織評估等級為3A及以上的社會組織申報;

(八)申報項目應具備一定項目基礎及影響力。其中,申報“全國性社會組織承接社會服務試點項目”的,其上一年度同類項目累計支出應達到80萬元;申報“地方性社會組織服務民政民生示范項目”的,其上一年度同類項目累計支出應達到40萬元;申報“社會組織從業人員培訓示范項目”的,其上一年度同類項目累計支出應達到30萬元。

四、工作流程

(一)申報。各申報單位應當按照填報說明,在線填寫提交項目申報書,并按照相應程序報送民政部。每個社會組織最多申報1個項目;如不同社會組織的法定代表人是同一人的,最多只能申報1個項目。

(二)評審。采取部省兩級評審制。項目實施地民政廳(局)組織專家對地方性社會組織服務民政民生示范、社會組織從業人員培訓示范(申報單位為地方性社會組織)申報項目進行初審,將初審情況報民政部;民政部會同財政部組織專家對全國性社會組織承接社會服務試點、社會組織從業人員培訓示范(申報單位為全國性社會組織)申報項目進行評審,同時對項目實施地民政廳(局)上報的地方性社會組織服務民政民生示范項目、社會組織從業人員培訓示范項目(申報單位為地方性社會組織)進行復審。項目評審主要包括申報項目的主要內容、實施地域、受益對象、預算編制、社會資金和地方財政資金的配套、風險防范應對等情況。項目評審中,優先考慮項目的示范作用發揮及實際可操作性。

(三)立項。民政部根據評審專家評審結論,審核立項建議名單后予以立項,確定項目執行單位。

(四)預算編制審核。民政部對立項項目預算進行審核,予以認可或者提出調整意見。

(五)撥款。項目資金分兩次撥付,項目立項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民政部按程序撥付立項資金的70%項目資金;項目執行完成50%后,撥付剩余30%的資金。

(六)執行。項目執行期間,立項單位需嚴格按照本實施方案開展項目。立項項目預算或內容有調整的,需按要求提交申請,民政部、項目實施地民政廳(局)對立項項目變更事項或預算進行審核,予以認可或者提出調整意見。民政部、項目實施地民政廳(局)不定期對項目執行情況開展監督指導。

(七)評估。民政部委托第三方評估機構開展項目評估,立項單位需根據要求填報項目中期和末期評估報告。

(八)審計。立項項目需按期完成執行,并根據第三方審計單位要求提交材料,開展結項審計。

五、材料報送

獲得立項的社會組織于立項公告發布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按程序向民政部報送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一)在線填報系統中打印的紙質版項目書(申報提交版本),并經法定代表人簽字、單位蓋章;

(二)蓋有2023年度檢查結論的登記證書副本、銀行開戶文件、榮譽證書、評估等級證明等相關材料復印件;

(三)經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的配套資金承諾書;

(四)預算經初審后有調整的,應當同時報送《初審調整預算審批表》和《初審調整預算情況表》。

未按期報送申報書或紙質申報書、電子申報書內容不符的,取消立項。批準立項資金金額少于申報金額的,立項單位可以同比縮減項目執行規模和配套資金金額。

六、項目管理

(一)嚴格資金管理

項目執行單位應當按照“專款專用、單獨核算、注重績效”的原則,及時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專項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制度。加強對項目資金的管理,將項目資金納入單位財務統一管理,單獨核算,便于追蹤問效和監督檢查。

項目執行單位應加強前期調研準備工作,根據本單位實際和服務對象情況,全面、科學、準確、合理編制預算,嚴格按照申報用途、規定范圍和開支標準使用資金,不得無票據報銷費用,不得使用大額現金支付,不得用于購買或修建樓堂館所、繳納罰款罰金、償還債務、對外投資、購買汽車等支出,不得以任何形式擠占、截留、挪用項目資金,保證項目資金的安全和正確使用。

任何單位不得以任何名義從項目資金中提取管理費。

(二)嚴格進度管理

項目執行單位要貫徹落實《民政部 財政部關于加強社會組織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見》,組織開展廉潔合規建設,強化黨建引領,完善內部治理,加強財務管理,厲行勤儉節約,嚴格執行項目管理規定,遵守相關承諾,履行約定義務,按期完成項目。項目一經立項,不得分包、轉包,不得無故調整。項目在執行過程中由于特殊原因需要終止、撤銷、變更的,須按程序報批。項目終止、撤銷后,民政部可視情按評審結果順序遞補其他項目。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所有項目均應于實施周期內完成。其中,2025年11月15日前,項目執行單位應完成項目資金和社會服務活動執行的50%,并于2025年11月25日前向民政部報送中期報告,同時抄送項目實施地民政廳(局)。項目執行單位應當于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項目全部資金和社會服務活動的執行,并于2026年4月15日前向民政部報送結項報告,同時抄送項目實施地民政廳(局),內容包括:項目執行情況、實施效果、自我評估報告、宣傳情況等。項目實施地民政廳(局)于2026年5月8日前向民政部報送本地區項目管理和執行總結報告。

(三)嚴格審計評估

項目實施地民政廳(局)要按照財政部、民政部有關要求,嚴格實施績效管理,加強對項目執行單位的指導和監督,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項目資金使用的監管,負責組織項目的階段性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有嚴重違規問題的,通報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進行處理,并報民政部。配合第三方專業機構開展對本行政區域內項目的審計、評估和績效評價,確保項目資金科學、合理、有效使用。定期對本行政區域內項目執行情況、經驗和問題進行總結并報民政部,按照有關規定對存在的問題進行糾正。

民政部將引入社會審計和評估,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對項目進行全面審計和重點評估,對項目資金使用情況和總體實施效果進行考評,并不定期對各項目資金使用管理等情況進行檢查。審計、評估等考評結果將作為以后年度項目評審和資金安排的重要參考因素,與社會組織的年度檢查、評估、表彰獎勵、行政處罰相結合。項目審計、評估結果較差且存在違規行為,將依據相關規定進行處理,情節嚴重的收回項目資金并取消項目執行單位后續申報資格,并由登記管理機關依法予以處理。對項目實施地民政廳(局)把關不嚴導致項目不符合相關要求,或者在項目執行中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民政部將視情予以通報,并削減項目所在省份下一年的項目立項數量。

(四)嚴格社會監督

各項目執行單位要及時收集視頻、音頻素材,建立專門項目宣傳檔案,開展項目宣傳活動、發放資料及配發物品注明“2025年中央財政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項目”標識,并通過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新聞媒體宣傳項目活動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民政部、項目實施地民政廳(局)通過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新聞媒體宣傳項目的意義、資助內容和申請辦法,及時宣傳報道項目開展情況和社會效益,引導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履行社會責任,為社會組織發揮積極作用創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同時,強化社會監督,鼓勵支持新聞媒體、社會公眾對社會組織進行監督,通過“中國社會組織政務服務平臺”的“全國社會組織投訴舉報系統”提供涉嫌違規立項、執行等線索,確保中央財政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項目經得起各方檢驗,發揮應有的標桿示范效應。

七、名額分配

地方性社會組織服務民政民生示范項目名額分配表

序號

區域

名額

1

內蒙古

3

2

遼寧

2

3

吉林

2

4

江西

3

5

湖南

3

6

廣西

5

7

2

8

四川

5

9

貴州

5

10

云南

6

11

西藏

3

12

陜西

4

13

甘肅

5

14

青海

4

15

寧夏

3

16

新疆

3

17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2

總計

項目數

60

社會組織從業人員培訓示范項目名額分配表

序號

區域

名額

1

全國性社會組織

4

2

內蒙古

1

3

廣西

1

4

1

5

四川

1

6

貴州

1

7

云南

1

8

西藏

1

9

陜西

1

10

甘肅

1

11

青海

1

12

寧夏

1

13

新疆

1

14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1

總計

項目數

17

八、項目資助范圍

項目類型

資助范圍

不資助范圍

全國性社會組織承接社會服務試點項目

1.孤兒、事實無人養兒童、被收養的殘疾兒童、流動兒童、留守兒童、困境兒童關愛服務,主要面向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被收養的殘疾兒童、流動兒童、留守兒童、困境兒童等特殊兒童群體及其家庭開展的家庭教育指導、家庭監護支持、監護能力評估和提升、心理健康服務、行為矯治、社會融入、家庭關系調適和調查評估、監護干預等個性化服務,面向殘疾兒童等兒童群體的治療、康復、教育、康復輔助器具配置、援助幫扶等服務,以及由兒童福利機構撫養的兒童的治療、康復、教育、心理輔導、綜合評估等具體服務

2.老年人服務,主要以滿足老年人養老服務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質量為目標,以居家社區、機構服務或其他方式為依托,資助向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復護理、健康管理、精神慰藉、助餐助醫助浴助潔助行助急和社會參與等服務。優先保障特困供養老年人及低收入的高齡、獨居、失能等困難老年人的服務

3.精神衛生困境家庭服務,主要面向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及未成年人子女家庭,以提升家庭整體能力為目標,基于社區康復的家庭教育指導、監護能力提升、恥感消除、預防性干預等精神障礙康復服務

4.服務類社會救助,主要是對低收入人口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等特殊困難人員提供必要的訪視、生活照料、康復護理、心理疏導、精神慰藉等服務,更好滿足困難群眾個性化救助需求

不資助向受益對象發放救助款、獎學金和補貼等款項;不資助專業課題研究、贈送圖書、贈送大額禮品或與服務對象需求無關的禮品、投資、高風險戶外活動、考察旅游、軟件系統開發維護和訂閱、種植養殖、基建、購置設備和服務設施、培訓等活動

地方性社會組織服務民政民生示范項目

社會組織從業人員培訓示范項目

主要資助人員培訓所需的食宿、交通、培訓資料、師資、培訓場地等費用。除師資費外,平均每人每天費用不超過550元(稅后)

不資助除培訓活動以外的其他活動,如考察旅游費用、團建費、開展社會服務費用等

附件2

2025年中央財政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項目申報辦法

一、申報流程

(一)申報單位首先需要仔細閱讀項目實施方案、財務管理指引和答疑,于電腦網頁端注冊并登錄金數據(https://jinshuju.net/home),根據申報項目類型不同,在線填報:

全國性社會組織承接社會服務試點項目由全國性社會組織申報(申報鏈接:https://jinshuju.com/f/sJlTP0)。

地方性社會組織服務民政民生示范項目由地方性社會組織在項目實施地申報并開展社會服務活動(申報鏈接:https://jinshuju.com/f/KRuNpa)。

社會組織從業人員培訓示范項目由具有教育培訓職能和培訓經驗的全國性社會組織和地方性社會組織申報(申報鏈接:https://jinshuju.com/f/si8Xec)。

(二)在線提交申報書后,可在金數據賬號主頁左側“我為別人填報的表單”中找到已填寫的數據進行修改,申報截止后將關閉修改通道。

(三)電子版保存與紙質版打印:確認不再修改后,在金數據“我為別人填報的表單”中選擇已填報數據,選擇“另存為PDF”即可保存電子版,點擊打印機圖標可進行打印,首頁“配套資金確認書”、“申報單位承諾書”打印時將同步打印。確認立項前無需寄送紙質版申報書。

(四)申報單位直接在線上申報書中,將以下材料電子版作為附件上傳:

1.蓋有年檢結論的登記證書副本;

2.銀行開戶文件;

3.榮譽證書;

4.評估等級證明;

5.同類項目上一年度總結報告或評估報告。

項目實施地民政廳(局)評審后,將省級評審和項目排序情況報告于6月23日前報送民政部(不需要寄送紙質申報書)。

二、申報注意事項

(一)未按期報送或紙質材料與電子申報書內容不符的,將取消該申報單位立項資格。批準立項資金金額少于申報金額的,立項單位可以同比縮減項目執行規模和配套資金金額。

(二)項目申報書應當詳細說明項目的主要內容、實施地域、受益對象確認標準、進度安排以及所解決的問題和社會效益,充分論證項目的可行性、必要性和創新性。

(三)申報資金預算支出明細應當嚴格按照財務指引規范,做好前期調研,科學設計、充分預計項目可能發生的各項費用,確保各項費用的公允性。如項目實施需當地政府支持,應提前聯絡實施地域相關政府單位,確保當地政府愿意支持項目實施。

(四)配套資金應當據實申報,對于虛報配套資金騙取立項或配套資金在項目執行中未按約定到位的,民政部視情收回項目立項資金。項目實施不得挪用其他項目資金作為配套資金,不得將限定用途的社會募集資金和專項財政資金用作本項目配套資金。對于配套的其他財政資金,應取得相關政府部門的批準文件(或協議),明確該資金用途與本項目財政資金相同。對于以接受捐贈的資產作為配套資金的,應與捐贈方簽訂協議約定捐贈資產的用途,該用途應與本項目財政資金用途一致。

(五)項目申報書應當重點說明項目可量化、可評估的實施效益和預期成果。申報單位應當按照進度安排,科學規劃項目各實施階段預期達到的目標,除受到不可抗力等因素影響外,確保與實際進度一致。

(六)每個社會組織每年只能申報1個項目。如不同社會組織的法定代表人是同一人的,最多只能申報1個項目。

(七)項目申報書為項目實施的格式合同,申報單位必須保證其真實性和嚴肅性。對違反規定使用項目資金的,依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通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建國門南大街6號民政部 中央財政支持社會組織項目辦

郵政編碼:100721

聯系電話:010-58124020

郵箱:xiangmuban20212021@163.com

網址:https://jinshuju.net/

附件3

2025年中央財政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項目執行辦法

一、執行原則

項目執行單位要遵守相關承諾,履行約定義務,按期完成項目。項目一經立項,不得分包、轉包,無特殊情況不得調整。項目在執行過程中由于特殊原因需要終止、撤銷、變更的,須按程序批準。

二、進度要求

(一)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所有項目均應當于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到期未執行的中央財政資金需退回。

(二)項目執行單位應當于2025年11月15日前完成項目服務任務的一半及以上、預算執行達到或超過50%,并于11月25日前報送中期報告,同時抄送項目實施地各級民政部門。內容包括:項目基本情況、管理情況、執行情況、宣傳情況等。項目中期報告獲得通過的,撥付剩余30%項目資金。12月10日前,項目執行單位可提出一次預算調整申請,按規定提交《申請調整預算審批表》和《項目預算調整情況表》。

(三)項目執行單位應當于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項目全部資金和社會服務活動的執行,并于2026年4月15日前按要求報送末期報告。全國性社會組織直接報民政部;地方性社會組織向項目實施地民政廳(局)報送,由其匯總后統一報送民政部。報告應由項目執行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社會組織印章。

(四)項目實施地民政廳(局)應于2026年5月8日前向民政部報送本地區項目管理和執行總結報告。

三、項目資金管理

(一)項目執行單位應當按照相關制度要求,建立健全項目資金專項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制度,納入單位財務統一管理,單獨核算,便于追蹤問效和監督檢查。

(二)項目執行單位應保證項目資金安全、正確使用,嚴格按申報用途、規定范圍和開支標準使用資金,不得無票據報銷費用,不得用于向受益對象發放救助款、獎學金和補貼等款項、專業課題研究、贈送圖書、發放禮品、對外投資、戶外活動、考察旅游、開發軟件、種植養殖、基建、購置設備和服務設施、繳納罰款罰金、償還債務等支出,不得以任何形式擠占、截留、挪用項目資金。任何單位不得以任何名義從項目資金中提取管理費。

(三)項目執行單位應規范資金審批流程、支付方式,不得使用大額現金支付,保證資金報銷資料完整、規范。

(四)項目資金應當用于受益對象和社會服務活動,以服務受益對象和社會服務活動為基礎編列預算。預算的金額和標準應當符合實際,并接受社會監督。

(五)項目活動確需召開會議的,應當列出會議天數、人數,會議所有經費控制在每人每天550元(稅后)以內,應保留會議通知、議程、照片、簽到表、發票和消費明細等備查,且在項目執行費用中列支會議費用。舉辦培訓活動的,應保留培訓通知、課程設置、教材講義、會場照片、簽到表、發票、消費明細等備查。項目活動確需專家費用的,專家費的開支一般參照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500元/人/天(稅后)、其他專業技術一般人員300元/人/天(稅后)的標準執行。超過2天的,第3天及以后的費用標準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300元/人/天(稅后)、其他專業技術一般人員200元/人/天(稅后)的標準執行。如上述會議和培訓活動不需要住宿,應在預算中相應扣減住宿費。

(六)項目執行單位應加強配套資金管理,保證項目配套資金及時到位、足額投入使用。

(七)項目執行單位均需制定受益對象確認標準,履行受益對象確認程序,由受益對象或其監護人填寫《受益對象確認書》,做到內容完整、程序規范、真實有效,妥善保管確認書以備評估、審計等監督檢查。

(八)項目在執行過程中,執行單位如有名稱、銀行賬號、開戶行等重要信息變更,須及時向民政部報備。項目在執行過程中由于特殊原因需要終止、撤銷、變更的,須按程序報批;全國性社會組織直接向民政部報批;地方性社會組織向項目實施地民政廳(局)報批,經民政廳(局)同意后向民政部報批。項目終止、撤銷后,民政部可視情按評審結果順序遞補其他項目。

(九)項目執行單位應當接受民政、財政、審計、紀檢等部門的監督,配合第三方審計、評估和財政支出績效評價。

四、宣傳總結

(一)民政部、項目實施地民政廳(局)和項目執行單位要通過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新聞媒體宣傳項目的意義、資助內容和申請辦法,及時宣傳報道項目開展情況和社會效益,引導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履行社會責任,為社會組織發揮積極作用創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同時,要強化社會監督,鼓勵支持新聞媒體、社會公眾對社會組織進行監督,通過“中國社會組織政務服務平臺”的“全國社會組織投訴舉報系統”提供涉嫌違規立項、執行等線索。項目實施地民政廳(局)視情樹立項目典型,制定宣傳總結方案,向民政部報送、轉送項目執行情況。

(二)項目執行單位要及時收集視頻、音頻素材,建立專門的項目宣傳檔案,在開展項目宣傳活動、發放資料及配發物品上要注明“2025年中央財政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項目”標識,并通過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新聞媒體宣傳項目活動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附件4

2025年中央財政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項目社會組織從業人員培訓示范項目管理辦法

一、培訓目標

通過社會組織從業人員培訓示范項目,著力推進社會組織能力建設,重點宣傳黨中央有關社會組織的工作要求,普及社會組織法律法規,引導社會組織明方向、守初心、強自治,對標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決策部署、對表國家戰略布局,提升質量、優化結構、健全制度,在本行業本領域中更好發揮作用。

二、培訓對象

主要對社會組織負責人、業務工作人員進行培訓。重點面向基層社會組織負責人、業務工作人員傾斜。各項目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合理安排培訓對象。

三、培訓內容和課程

1.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

2.黨中央、國務院培育發展社會組織、推動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相關決策部署;

3.社會組織黨的建設;

4.社會組織籌資倡導;

5.社會組織財務管理;

6.社會組織項目管理;

7.社會組織內部治理和規范建設;

8.社會組織發展和發揮作用案例分析;

9.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制度;

10.社會組織社會責任標準體系;

各項目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設計、調整相關課程。

四、項目管理

(一)民政部社會組織服務中心指導全國性社會組織立項單位制定培訓計劃,統籌安排培訓任務,精心設計培訓課程,組織師資力量,指導、監督項目單位做好具體培訓工作。

(二)各項目實施地民政廳(局)指導地方性社會組織項目單位制定培訓計劃,統籌安排培訓任務,精心設計培訓課程,組織師資力量,指導、監督項目單位做好具體培訓工作。

(三)每期培訓需進行培訓總結,匯總學員意見和建議。

項目單位應當保留培訓通知、課程設置、教材講義、會場照片、簽到表、發票、消費明細等備查。師資費用按照《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如上述培訓活動不需要住宿,應在預算中相應扣減住宿費。

考慮預算額度和培訓實際,各項目單位可以同步組織線上培訓課程,提升培訓頻次和覆蓋范圍。

(四)支付標準:除師資費外,食宿、交通、會議室、材料等費用每人每天550元(稅后)以內;線上課程在標準范圍內按實際發生支付費用。

(五)培訓應當厲行節約、反對浪費,規范簡樸、務實高效,鍥而不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

(六)民政部將根據工作安排,組織人員對項目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指導。

1.2025年中央財政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項目資金管理與財務管理指引

2.2025年中央財政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項目資金管理與財務管理指引附件

3.2025年中央財政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項目資金和財務管理答疑

4.2025年中央財政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項目預算架構

5.2025年中央財政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項目標識

6.2025年中央財政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項目各省項目聯系人和聯系方式

7.2025年中央財政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項目落地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項目對接聯系人和聯系方式

8.2025年中央財政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項目項目信息管理系統使用指南

來源:中國社會組織動態

編 輯: 杜 雪

校稿:王 婷

審核:胡 妍


陜西社會組織

電話:029-85202629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陜西社會組織 incentive-icons
陜西社會組織
陜西社會組織政策信息發布平臺
4566文章數 561關注度
往期回顧 全部

專題推薦

洞天福地 花海畢節 山水饋贈里的“詩與遠方

無障礙瀏覽 進入關懷版 主站蜘蛛池模板: 南陵县| 梅河口市| 龙游县| 陆河县| 万山特区| 卢湾区| 搜索| 梁山县| 乌兰浩特市| 黎平县| 沂源县| 开阳县| 呼和浩特市| 广南县| 苗栗市| 神木县| 且末县| 成安县| 乐平市| 龙山县| 盐亭县| 麟游县| 德令哈市| 佛学| 井陉县| 大同市| 武山县| 吕梁市| 稷山县| 林芝县| 六盘水市| 太康县| 新蔡县| 盘锦市| 定兴县| 墨脱县| 吉水县| 靖安县| 宁蒗| 库尔勒市| 阜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