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新聞辦今天(5月22日)召開新聞發布會, 應急管理部有關負責人在發布會上介紹,為減少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干擾,應急管理部持續完善分類分級檢查制度:
- 對于高危行業領域安全生產標準化一級、二級、三級和未定級的企業,年度累計檢查不超過2次、4次、8次、12次;
- 對于非高危行業領域企業不超過1次、2次、4次、6次,規定了執法頻次的上限。
大力推進包容審慎執法,制定了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推行7項“輕微首違不罰”措施,24個省級應急管理部門也制定了免罰、不罰的事項清單。
要求對于嚴重違法行為,特別是主觀故意違法行為,要依法采取聯合懲戒、移送司法機關等措施,并且對這些企業依法實施“一案雙罰”措施,“一案雙罰”,既要處罰涉事企業,也要處罰企業主要負責人。還通過通報、發布執法案例等手段,放大執法的威懾效應。
推動各地將重大事故隱患納入檢查重點事項清單,作為必查項,督促企業“查大問題、除大隱患、防大事故”。目前正在9個省份開展非現場執法試點,通過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先進技術手段賦能精準執法,減少現場檢查頻次。
要求企業主要負責人發揮好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作用,建立企業內部安全監督檢查機制,定期排查重大事故隱患,并且將排查結果向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屬地應急管理部門或者是其他監管部門報告,推動安全生產由“他律”向“自律”轉化。對重大事故隱患不排查、不整改、不報告的,一旦被監管部門發現,將精準倒查責任。
(總臺央視記者 李可婧)
(央視新聞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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