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廣東省通報了一名檢察系統廳官被開除黨籍的情況。據廣東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廣東省委批準,廣東省紀委監委對茂名市人民檢察院原黨組書記、檢察長王天鴻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王天鴻(圖片來源:澎湃新聞)
經查,王天鴻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權為親屬在職工錄用方面謀利;毫無紀法底線,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案件處理、財產執行、工程承接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退休后仍不知止。
王天鴻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廣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王天鴻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相應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簡歷顯示:王天鴻,男,漢族,1962年5月出生,湖北仙桃人,在職研究生學歷,法學博士,1978年9月參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早年,他曾任中南政法學院經濟法民法教研室教師,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審判員,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經濟庭副庭長、正科級審判員,珠海市香洲區人民法院副院長、院長等職。
2004年,王天鴻任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2010年7月任珠海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反貪局局長。2016年9月,王天鴻任茂名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副檢察長、代理檢察長,次年1月“去代轉正”,直至2021年11月卸任。去年12月,已經退休的王天鴻,被有關部門通報落馬。
本月,茂名市政府原副秘書長莫燕也被紀檢監察部門通報“雙開”。經查,莫燕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背組織原則,在干部選拔任用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利并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崗位調整、項目承攬、款項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莫燕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茂名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茂名市委批準,決定給予莫燕開除黨籍處分;由茂名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資料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南方網等
來源 海運倉內參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