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環球時報報道,5月20日中國外交部宣布,5月30日將在香港舉行《關于建立國際調解院的公約》簽署儀式,王毅外長將出席,消息引發廣泛關注。國際調解院的建立具有多方面重要意義。從解決爭端渠道看,它為地區沖突解決提供了系統規范的新選擇。以往各國解決爭端除了訴諸聯合國安理會,缺乏其他中立有效的途徑,而國際調解院作為中立組織,能助力和平解決國與國之間的地緣沖突、經貿糾紛和意識形態對抗等問題,這對促進國際和平意義非凡。
在國際地位影響上,長期以來,聯合國、國際法院等重要國際組織總部多設在西方國家,尤其是美國最多,西方借此長期占據世界經濟政治中心地位。國際調解院將設立在中國香港,這一舉措打破了西方在國際組織布局上的壟斷局面,有助于提升中國在國際事務中的影響力,是中國國際地位提升的重要體現。從理念傳播角度,中國一貫主張以政治途徑和平解決地區沖突和地緣爭端,此次有近60個國家和約20個國際組織出席簽署儀式,這些國家和組織用實際行動表明對中國和平理念的認可,意味著中國的和平理念正被更多國家接受和認同,在國際社會的影響力日益擴大。
機構設置(資料圖)
中國在國際調解領域已有諸多成功實踐,展現出擔當“國際調解院”使命的實力。近年來,中國成功斡旋沙特和伊朗和解,讓遜尼派和什葉派實現了千百年來的握手言和,這一成果具有劃時代意義;還推動巴勒斯坦內部各黨派實現和解,為巴以沖突的解決創造了前提條件。在中國周邊,面對中印邊界爭端和南海問題,中國堅持通過外交斡旋與周邊國家協商解決,不到萬不得已不訴諸武力。
對于俄烏沖突等地區熱戰,中國派出特使多次開展穿梭外交,積極推動局勢緩和。這些實踐都充分體現了中國愛好和平的大國形象,也為國際調解院的成立奠定了堅實的實踐基礎。國際調解院的成立并非一蹴而就,早在2022年,中國就與近20個國家聯合發起倡議,并完成了《關于建立國際調解院的公約》的談判,歷經近3年的努力,如今終于塵埃落定。該組織成立后,預計未來聯合國憲章將得到更有力的落實,國家間爭端調解和國際投資商事爭端調解將擁有新的平臺,為國際爭端解決體系注入新的活力。
聯合國安理會(資料圖)
然而,與國際調解院的備受關注和支持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國際刑事法院(ICC)的尷尬處境。長期以來,國際刑事法院飽受詬病,其“雙標”和政治化傾向嚴重。數據顯示,該法院成立至今,超過90%的案件針對非洲國家,對非洲國家領導人的審判十分積極,但對西方國家的類似行為卻態度曖昧、處理消極。例如,對于美軍在伊拉克造成大量平民傷亡的行為,國際刑事法院未采取任何行動;在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被指控犯有沖突罪后,也未有效執行逮捕令,但在對待菲律賓前總統杜特爾特時卻迅速采取逮捕行動,這種區別對待嚴重損害了其公信力。
就在中國宣布成立國際調解院不到24小時,匈牙利宣布退出國際刑事法院。匈牙利作為歐盟成員國,在政治和經濟上與美國有諸多聯系,其退出決定具有標志性意義。匈牙利外長西雅爾多公開表示,國際刑事法院的運作方式和動機引發人們對公正的擔憂,該法院已成為“有政治動機的司法機構”,這種評價道出了許多國家的心聲。國際刑事法院的“雙標”做法使其逐漸失去國際社會的信任,而匈牙利的退出可能只是一個開始,未來可能會有更多國家效仿,導致該法院陷入更嚴重的危機。國際調解院與國際刑事法院的不同境遇,反映了國際社會對公平正義的追求和對“雙標”政治化操作的厭惡。
國際刑事法院(資料圖)
國際調解院推崇“以和為貴”的東方智慧,強調通過和平友好的方式解決爭端,為各國提供了更靈活、經濟、便捷和易執行的解決途徑,符合大多數國家的利益和訴求。而國際刑事法院因自身的缺陷和“雙標”行為,逐漸失去了存在的價值和意義。隨著國際調解院的正式成立和發展壯大,預計將有更多國家加入其中,共同為維護國際和平與公平正義貢獻力量。這一新型國際組織的出現,不僅為國際爭端解決提供了新的選擇,也標志著國際秩序正朝著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發展,中國在國際事務中的建設性作用也將得到進一步彰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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