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聽取省人民政府關于《甘肅省數據條例(草案)》的說明。
《條例(草案)》共8章58條,涵蓋數據資源、數據流通、發展應用、數據安全、保障措施等方面的內容。在數據流通方面,主要是圍繞構建數據可信流通體系,對涉及數據流通的公共數據開放和授權運營、企業數據與個人數據流通和融合應用、定價機制、數據資產管理、數據交易等環節權責義務進行了規范,并鼓勵創新發展各類數據交易方式和在數據交易機構開展數據交易,旨在促進數據流通高效化、規范化。特別是為了打通公共數據面向社會流通利用通道,該部分明確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授權符合條件的公共數據運營機構開展公共數據資源治理、開發,并面向市場公平提供數據產品和技術服務。”
在發展應用方面,主要是對數據產業發展規劃,數據產業培育,經營主體培育,數據賦能實體經濟、區域發展、民生服務、治理創新,人工智能和高質量數據集,數據空間建設等內容進行了規定。同時,為培育數據產業,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多措并舉“在數據資源豐富、市場需求大的行業和領域,加快建設布局數據應用場景,帶動數據要素高質量供給、合規高效流通,推動數據應用創新和產業融合發展。”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田玥
責任編輯:王旭偉
來源: 蘭州晚報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