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用29個月的時間即實現(xiàn)從0到40萬(輛)的跨越,刷新同級市場最快紀錄。”在2024年年報中,長安汽車(000625)自豪地介紹了旗下品牌“深藍”取得的成績。成立僅3年,深藍汽車就斬獲“央企新能源銷量冠軍”的殊榮,但隨著榮譽一起到來的,卻是公司CEO鄧承浩的一次“尷尬”的公開致歉,起因是深藍汽車近期向老客戶“貼心”推送的一則車機廣告。
“貼心”的開機廣告讓人“鬧心”
“感恩回饋,感謝48萬深藍車主的信任,現(xiàn)面向首任車主發(fā)放10000元S09專屬購車券,歡迎到深藍汽車APP領取。”近日,多位深藍汽車車主在小紅書、微博等社交平臺吐槽,稱自己遭遇了這則看似“貼心”的車輛開機廣告的“騷擾”。
有不少車主表示,自己解鎖車輛后坐進車內,車機屏幕就彈出上述贈送優(yōu)惠券的廣告,廣告持續(xù)時間約5秒。除了被迫靜態(tài)“體驗”廣告的車主,也有部分車主表示,自己在駕車過程中,車機屏幕竟也彈出上述廣告,導致導航、倒車影像等關鍵信息遭到遮擋。同時,有車主發(fā)現(xiàn),如果想要快速退出該廣告界面,必須掛D擋或手動點擊跳過。
隨著輿論不斷發(fā)酵,深藍汽車的這一行為被網友認為是漠視用戶體驗和駕車人的生命安全。
圖源:小紅書
“在不經意間感受廣告與驚嚇。”“吃相有點難看了,廣告都打到車機上了。”“上車先看廣告,666。”“憑什么往我的車機投送廣告!”……一時間,深藍汽車的官方微博評論區(qū)被大量前來表達不滿的消費者占領。
圖源:新浪微博
眼看事件向著不受控制的方向發(fā)展,深藍汽車在其官方微博緊急致歉,并表示,此次權益信息的推送,本意是希望感恩回饋深藍車主,提醒已購首任車主查收深藍S09專屬購車券。公司還強調,為“保證車主的用車體驗”,未來將“不再通過車機通道給用戶推送權益提醒”。與此同時,深藍汽車CEO鄧承浩也發(fā)文稱:“愿意接受大家的批評,誠懇地向大家道歉。”
“深藍汽車向用戶強制投放開機廣告的行為,或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江蘇聯(lián)盛(無錫)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張虎律師對《大眾證券報》記者表示。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十三條規(guī)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當事人同意或者請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發(fā)送廣告,也不得以電子信息方式向其發(fā)送廣告。“深藍汽車未經車主同意,通過車機系統(tǒng)向車輛發(fā)送廣告,違反了此規(guī)定。”張虎律師告訴記者,該法第四十四條要求,利用互聯(lián)網發(fā)布、發(fā)送廣告,不得影響用戶正常使用網絡。在互聯(lián)網頁面以彈出等形式發(fā)布的廣告,應當顯著標明關閉標志,確保一鍵關閉。“深藍汽車的廣告需掛D擋或手動點擊關閉,不符合‘一鍵關閉’的要求。”
張虎律師進一步強調,車主購買車輛后,車機系統(tǒng)作為車輛組成部分的所有權應歸屬車主。車企未經同意強制推送廣告的行為剝奪了消費者對車機功能的完全控制權,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關于消費者自主選擇權的規(guī)定。“同時,如果廣告確實在車輛行駛過程中突然彈出,可能分散駕駛人注意力,間接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關于安全駕駛的規(guī)定。”他表示。
車載APP被指違法違規(guī)收集使用個人信息
子公司深藍汽車被推上輿論的風口浪尖,母公司長安汽車則陷入“違法違規(guī)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的輿論漩渦。
今年5月中旬,國家計算機病毒應急處理中心公布了一批違法違規(guī)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的移動應用名單,涉及65款應用,其中包括《雷石KTV》(版本1.58)、《阿基米德》(版本1.1.1)、《最美天氣》(版本1.0.24)等上架長安應用商店的應用,以及《媒體》(版本7.8)、《應用商店》(版本1.0.18.i)等長安預裝應用。
上述應用被指存在多項違法違規(guī)事實。比如,隱私政策未逐一列出APP(包括委托的第三方或嵌入的第三方代碼、插件)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的目的、方式、范圍等;個人信息處理者向其他個人信息處理者提供其處理的個人信息的,未向個人告知接收方的名稱或者姓名、聯(lián)系方式、處理目的、處理方式和個人信息的種類,并取得個人的單獨同意;通過自動化決策方式向個人進行信息推送、商業(yè)營銷,未同時提供不針對其個人特征的選項,或者未向個人提供便捷的拒絕方式等。
圖源:國家計算機病毒應急處理中心官方網站
就國家計算機病毒應急處理中心公布的信息,記者分別致電《阿基米德》《雷石KTV》求證,《雷石KTV》的客服回復稱,已與技術部門核實,確實存在相關情況,但對于記者“是否已經完成整改”的追問,對方卻表示:“需要長安汽車提交并處理。”至于為何需要長安汽車解決目前存在的問題,該工作人員并未正面解答。同樣的問題,《阿基米德》的客服表示會核實相關信息,但在留下記者的聯(lián)系方式后,至今未給予回復。
對于上述情況,長安汽車是否知悉?如知悉,是否已對相關應用存在的問題予以整改?帶著疑問,記者致電并致函長安汽車證券部,公司工作人員表示“會將郵件轉給相關部門”,但截至發(fā)稿,記者尚未收到回復。
值得一提的是,針對因個人信息泄露而引發(fā)的“開盒”亂象,中央網信辦日前專門印發(fā)通知,從阻斷“開盒”信息傳播、完善預警機制、加大懲治力度、優(yōu)化保護措施、加強宣傳引導等多個維度明確工作要求。中央網信辦還強調,未來將結合個人信息保護系列專項行動,深入治理違法違規(guī)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等問題,會同有關部門嚴厲打擊泄露、盜取、販賣個人信息,以及利用個人信息開展違法犯罪活動等行為。
記者 陳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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