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不能等出事后才想起來
刷著手機刷到東莞那個5死事故的后續,路終于改了,可心里還是堵得慌。
5條命換來的安全措施,想想就難受。
那天是5月19日下午6點23分,一個23歲的年輕人蘇某開車帶著4個人,在東莞環莞快速路上開得挺快。
車開到虎門一水庫特大橋那段時,就是4車道突然變3車道的地方,車直接沖過防撞沙桶和護欄,從高架橋上掉下去了。
橋離地面得有十多米高,車上5個人全部重傷送醫,最后全都沒救回來。
我看了報道,有個死者家屬說了,車上除了司機,其他4個人是司機女友、親屬、同學還有工友。4個人里面有4個是湖南益陽的。
他們就是普通下班去吃個晚飯,誰能想到再也吃不成了。
這種突然的生離死別,最讓人心里不是滋味。
事情發生后,那邊馬上把出事地方圍起來了,在斷頭路那加了石墩做警示。
直到5月29日,東莞市虎門鎮那邊的事故工作組才正式通報說,事故原因是司機超速。
今天早上,有網友發了個帖子,說東莞環莞路快速路那個事故路段一夜之間多了三樣東西:
第一個是水泥樁護欄。以前那里就放了點矮矮的水泥墩和沙桶,根本擋不住車。現在不僅換了結實的水泥樁,還貼了反光條,晚上都看得清清楚楚。
第二個是太陽能警示燈。就裝在水泥樁護欄上面,夜里發光提醒過路的車。
第三個是地面上畫了一堆連續的向右箭頭。明顯是提醒司機這里要變道,不能直接往前開。
這速度算是快的了,整改得也挺全面。
當地部門不光處理了事故善后,還安撫了死者家屬,還對全市類似的危險路段做了排查。
關于這事,網上吵得挺兇。
有人覺得責任在路:“道路有讓人掉下去的隱患還不徹底解決,管理部門得背鍋。要不是設計有問題,哪會出這種事?”
也有人懟回去:“司機責任最大好吧!那路明明有標識和引導線,誰讓他超速還不注意看路?那小伙子可能是想超車,看右邊多出一條道,就一腳油門過去了,結果悲劇了。”
還看到評論區有人說:“這種地方本來就該有護欄和警示,之前為啥不裝?非得等出了人命才改?”
有設計師模樣的網友分析說:“標準設計里,4車道變3車道肯定得有緩沖區和過渡帶,給司機反應的時間和空間。這路設計就是有問題,但司機超速也是事實。”(這種專業分析還是要等官方確認)
【說點實在話】
我在想,這種事到底怪誰?
路確實設計有問題,4車道說變3車道就變了,沒有足夠的緩沖,沒有明顯的提示。
開車的人一不注意,特別是車速快的時候,真的很容易出事。
但話說回來,司機超速也是事實。開車上路,安全第一,這不是隨便說說的。
特別是不熟悉的路段,慢點開、多點心眼,這都是保命的事。
更讓人難過的是,這些安全措施其實不難加,成本也不高。
現在加了水泥樁護欄、警示燈、地面箭頭,看著就安全多了,早點加不就避免了這場悲劇?
我身邊也有開車的朋友,經常說城市快速路設計不合理的地方不少。有時候導航一轉彎就懵了,標識不明顯、車道變化太突然,稍不注意就走錯了,但走錯和掉下橋可是兩回事啊。
這事給我最大的感受就是:路是該改,司機也該謹慎。
生命只有一次,無論誰的責任大小,5條命沒了就是沒了。
那5個家庭的痛,不是簡單改個路就能彌補的。
你們覺得這事該怎么看?歡迎留言說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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