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中國紀檢監察報》刊發了云南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監委主任馮志禮的署名文章《抓好“關鍵少數”監督》。
文章提到,領導干部是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關鍵少數”,對全黨全社會都具有風向標作用。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正,一個地方一個單位風氣就正;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違法亂紀,就會成為本地區、本單位政治生態的重大污染源,對各項事業帶來嚴重危害。
資料圖
全文如下:
習近平總書記在二十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上強調,要增強以案促改促治實效,推動完善權力配置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機制。腐敗和權力往往相伴而生,只要擁有權力就有被腐蝕的風險。黨內不允許有不受制約的權力,也不允許有不受監督的特殊黨員。全面從嚴治黨關鍵是要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
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是我們黨管黨治黨實踐中積累的重要經驗
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從源頭上防治腐敗。腐敗的本質是權力出軌、越軌。權力和腐敗是一對雙生子,有權力的地方就伴隨著腐敗的危險,陽光照耀不到的地方就會有陰影存在。腐敗與我們黨的性質宗旨、初心使命水火不容,與社會主義制度格格不入。一百多年來,我們黨不斷探索完善黨內監督與人民群眾監督相結合的權力運行制約監督體系,消除一切影響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因素,確保黨經受住“四大考驗”“四種危險”,始終保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清正廉潔。
制約和監督權力,最根本的就是要完善權力配置和運行制約機制。從查處的案件看,許多腐敗問題都與權力配置不科學、使用不規范、監督不到位有關。黨的十八大以來,無論是規范各級黨政主要領導干部職責權限,科學配置黨政部門及內設機構權力和職能,還是推行權力清單制度,依法公開權力流程,都圍繞授權、用權、制權等環節,合理確定權力歸屬,劃清權力邊界,厘清權力清單,明確什么權能用、什么權不能用,強化權力流程控制,壓縮自由裁量空間,杜絕各種暗箱操作,把權力運行置于黨組織和人民群眾監督之下,最大限度減少權力尋租的空間。
國家治理的關鍵是治權,治權離不開監督。監督是治理的內在要素和有機組成部分,是國家制度和治理體系有效運轉的重要支撐,在管黨治黨、治國理政中居于基礎性地位。沒有監督,治理無從談起、決策和執行無從保障。只有通過監督發現制度漏洞、推動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才能進一步扎緊“不能腐”的籠子,把公權力置于嚴密監督之下,為國家治理體系、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關鍵少數”權力集中,一旦出問題,最容易帶壞班子、搞亂風紀
領導干部是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關鍵少數”,對全黨全社會都具有風向標作用。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在領導班子中處于重要地位,在決策中處于主導地位,在運轉中處于督導地位,其在重大事項決策、選人用人、資源配置等方面擁有較大的決定權和支配權。同時,“一把手”也是一個地方、一個部門政治生態的風向標,對政治生態的影響至關重要。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正,一個地方一個單位風氣就正;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違法亂紀,就會成為本地區、本單位政治生態的重大污染源,對各項事業帶來嚴重危害。
失去監督的權力最容易導致腐敗,領導干部缺乏監督就容易腐化墮落。當前“一把手”監督難題尚未有效破解,“一把手”違紀違法最易產生催化、連鎖反應,甚至造成區域性、系統性、塌方式腐敗。許多違紀違法的“一把手”之所以從“好干部”淪為“階下囚”,有理想信念動搖、外部“圍獵”的原因,也有日常管理監督不力的原因。探索解決“一把手”有效監督難題已成為新時代全面從嚴治黨的必答題。
權力是一把雙刃劍,權力越大,責任越大,風險越大。黨組織賦予領導干部權力,既是信任、培養,更是考驗。領導干部職位越高權力越大、背負的信任越多,風險就越大、責任就越重,越要嚴格監督,考驗其忠誠干凈擔當。信任和監督,自律和他律辯證統一,沒有監督的信任就等于放任。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不受監督的權力是極其危險的。要強化制約監督權力,堅持權力運行到哪里、監督就要跟進到哪里,督促領導干部心懷敬畏和戒懼,時刻感到責任、考驗和約束,做到公正用權、依法用權、為民用權、廉潔用權。
推動完善權力配置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機制,抓好對“關鍵少數”的監督
堅持黨的集中統一領導,始終把好監督“關鍵少數”的政治方向。一個地方和部門全面從嚴治黨局面如何,關鍵在于黨組織和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是否盡到了責任。實踐充分證明,黨的領導弱化、虛化、淡化、邊緣化,必然帶來監督缺位、虛位、錯位和不到位,帶來“寬松軟”、“七個有之”和各類違紀違法等問題。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堅持黨的領導是當代中國最高的政治原則,是戰勝一切困難和風險的“定海神針”。與西方“三權分立”的權力制衡體系不同,中國特色監督體系的最根本特征就是在中國共產黨長期執政條件下始終堅持黨的集中統一領導。只有始終堅持黨的集中統一領導,“關鍵少數”權力才能沿著正確的方向規范行使,更好地發揮表率作用,起到上行下效的正向帶動效應,確保黨和人民的權力始終用來為人民謀幸福。
善于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規范制約權力,不斷壓縮“關鍵少數”任性用權的空間。如果法治的堤壩被沖破了,權力的濫用就會像洪水一樣成災。要堅持權責法定,健全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定期輪崗制度,緊盯權力運行重點環節和關鍵領域,合理分解權力,科學配置權力,嚴格職責權限,最大限度地壓縮權力的自由裁量空間。堅持權責透明,推動用權公開,遵循權力運行的一般規律,促使隱性權力公開化、顯性權力規范化,完善黨務、政務、司法和各領域辦事公開制度,主動回應社會關切、接受人民監督,讓公權力接受最廣泛的監督。對于公開不及時、不到位甚至弄虛作假的,嚴格依規依紀依法查處。強化權力制約,確立權力運行的規則、程序和邊界,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精準刻畫“政治畫像”,管控好權力運行的風險源風險點,及時發現和彌補存在的缺陷漏洞,著力防范治理風險,建立健全權責統一的責任追究機制,使監督寓于權力運行的全流程,大大壓縮“關鍵少數”權力自由裁量空間,始終踐行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的實踐要求。
以黨內監督為主導,促進各類監督貫通協同形成監督合力,確保“關鍵少數”規范行使權力。我們黨的長期執政地位決定了黨內監督在黨和國家的各種監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黨內監督失效,其他監督必然失靈。只有以黨內監督帶動各類監督、完善監督體系才能為監督“關鍵少數”提供有力制度保障。要強化全局觀念和系統思維,堅持把監督作為撬動各項工作的杠桿和支點,把黨內監督與人大監督、民主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審計監督、財會監督、統計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等結合起來,構建各類監督貫通融合的大監督格局,形成同題共答、常態長效的監督合力,實現監督職責再強化、監督力量再融合、監督效果再提升,從嚴從實開展日常監督,探索運用“蹲點式”“體驗式”監督,強化近距離、常態化、全天候的精準監督,準確運用“四種形態”,切實把日常監督的約束作用發揮出來。
以系統施治、標本兼治的理念,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確保“關鍵少數”真正置于有效監督之下。從信訪舉報、巡視巡察、監督檢查、審查調查等情況看,“一把手”腐敗是多種因素交互作用的結果,既有懲罰力度不夠、制度不完善、監督乏力的原因,也有私欲作祟、僥幸心理等因素,還有政治生態、社會生態和歷史文化的影響。腐敗成因的復雜性,決定了治理措施的多樣性,僅靠一種方式不可能完全奏效。懲治可以形成強烈震懾,但不能內化為心靈深處的自我約束;制度和監督可以減少腐敗機會,但不能讓人自覺向善;教育可以使人向善,但不能用來懲惡。它們功效不同、不能相互替代,但又密不可分、相輔相成。要在鏟除腐敗滋生的土壤和條件上持續發力、縱深推進,把一體推進“三不腐”與凈化政治生態、優化發展環境、激發擔當作為結合起來,整體謀劃推進查辦案件、健全制度、強化監督、教育警示等全鏈條工作,有效規范制約權力運行,增強反腐敗工作主動性、系統性、實效性,使領導干部因敬畏而“不敢”、因制度而“不能”、因覺悟而“不想”,習慣在受監督和約束的環境中工作生活。
強化制度執行,以對“關鍵少數”的有效監督帶動起對“絕大多數”的有力監督。火車跑得快,全靠車頭帶。抓住“關鍵少數”,才能管好“絕大多數”。要切實督促黨委(黨組)履行主體責任,認真執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意見,夯實履行全面監督職責,堅決糾正只抓業務不抓風紀、只管發展不治腐敗等問題。督促“一把手”扛起第一責任人責任、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履行“一崗雙責”,直面問題、敢抓敢管,在推進黨的自我革命實踐系統化、體系化的過程中,用監督傳導壓力、用壓力推動落實,完善制度執行機制,強化制度執行監督,以環環相扣、貫通銜接、權責清晰的規范流程敦促形成嚴于律己、嚴負其責、嚴管所轄的氛圍,更好發揮黨內規范制度對黨的自我革命的保障作用,有力推動中國特色監督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治理效能。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