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法治日報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羅莎莎 許瑤蕾
6月4日,記者從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該院出臺《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十六條舉措》(以下簡稱《十六條舉措》),從“依法平等保護、精準司法服務供給、維護市場競爭秩序、規范公正文明司法”四個方面聚焦經營主體急難愁盼,為全面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南京新實踐提供優質高效的司法服務保障。
《十六條舉措》聚焦貫徹依法平等保護原則,平等使用各類生產要素、小微企業全方位保護、平等保護中外投資者合法權益等,有效發揮南京資源要素匯聚優勢,系統服務要素供給,更好為企業發展賦能,營造親商護企環境。聚焦創新企業訴求直達機制,優化涉企保全機制,應對出海風險等方面,積極回應企業普遍的迫切訴求,讓企業充分感受高效且有溫度的司法服務。聚焦打造寬容環境,規范涉企執法、規制惡意違法索賠等方面,發揮司法指引功能營造良好創新發展生態。聚焦重大項目司法保障、提升實質解紛水平、強化破產拯救出清、完善審判協同和司法協作機制等方面,構建協同治理格局。
值得一提的是,南京中院積極營造良好創新發展生態。依法適用《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保障經營主體及時獲得支付。嚴格落實“非禁即入”政策,支持行政機關建立“首違不罰”、減輕處罰和從輕處罰三張清單,依法糾正“小過重罰”、違法設立市場準入門檻、趨利性執法等不當行為。加強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的前瞻性研究,提升對首發經濟創新業態包容度。依法規制惡意索賠、懲治違法索賠,嚴懲自媒體對經營主體的敲詐勒索、惡意詆毀商家聲譽等行為。注意區分惡意侵權和經營合作中發生糾紛的情形,既嚴懲惡意侵權,又引導合作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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