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就醫人員用電梯需付5元”一事引發關注。涉事的廣州市天河區吉山社區醫院表示,付費要求由醫院所在的順誼公寓制定,且收取的資金不歸醫院所有。同日,天河區衛生健康局一工作人員表示,坐電梯收費“不合理”,但如有醫護人員陪同乘坐,就醫人員就無需承擔這筆費用。
平心而論,該公寓之所以搞出看病坐電梯得收費的土法子,主要目的可能還不是為了“多收三五塊”,畢竟患者身份并不容易區分,辨認并監督其繳費也易陷入沖突。相反,此舉可能主要是為了給吉山社區醫院上“眼藥”,逼其為病人使用電梯買單。這不,據了解,吉山社區醫院目前已經就電梯收費一事多次與順誼公寓管理方協商,“之后醫院可能會每年統一給公寓一筆費用,讓他們停止現在的收費行為”。
就事論事,雖說順誼公寓的吃相有些難看,但或許內部還是能得到不少公寓住戶乃至其他商戶的認同。原因無他,醫院等設施具有典型的“鄰避效應”——一般人對這類設施的態度都是“歡迎,但不要建在我家樓下”。另外,一個很現實的問題是,相對其他商戶,社區醫院等一般人流量較大,勢必導致電梯使用頻率上升,加劇電梯耗損折舊,這也意味著日常管護和維修保養的成本上升。從這個角度看,公寓主張電梯使用費倒也不是全無道理。
只是,順誼公寓盡管可以主張權利,但具體的操作方式還是值得商榷。起碼的一點,結合醫院人流較多的特殊實際,在與醫院簽訂場地租用合同的時候就可以開誠布公提出電梯使用費的問題來。如果社區醫院預期人流量大,條件允許、成本合理分攤的前提下,甚至可以加裝電梯,以滿足患者就醫的正常需求,而非如今這般共用電梯,可能造成公寓住戶、商戶與就醫患者同乘電梯的潛在沖突。
也許有人質疑,社區醫院一般不都是政府予以經費保障嗎?怎么會在電梯使用費的問題上如此摳門?這事還真有其特殊性,吉山社區醫院雖然是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但非政府舉辦。話說回來,雖然不是政府舉辦,但吉山社區醫院兼具基本醫療、中醫特色診療、殘疾預防、智慧康養等功能,是天河區推進“15分鐘優質生活圈”的核心民生工程之一。既然如此,政府在將社會力量舉辦的醫療資源納入的時候,或許就該對其予以一定的經費或政策支持,讓醫療服務可以更加公平、普惠、均衡和可及。比如,針對私立醫院租用非獨立場地的情況,政府能否以“公共服務補償金”形式支付電梯運維費?
就在6月10日,國務院新聞辦就中辦、國辦《關于進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著力解決群眾急難愁盼的意見》舉行新聞發布會作解讀。國家衛生健康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其重點之一是圍繞“日常疾病在基層解決”,實施醫療衛生強基工程。為啥會有這樣的部署?主要考慮是要提高基層醫療服務的可及性。就此而言,“社區醫院看病要5元電梯費”與這樣的政策要求格格不入,也讓民生工程的善意在實踐中打了折扣。 □ 胡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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