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報訊6月13日,據江門市監察委員會官方微信“江門清風”披露,經江門市委批準,江門市紀委監委對江門市交通運輸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黃振中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黃振中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接受宴請、娛樂活動安排,安排他人支付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無視組織原則,在干部錄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借用管理服務對象錢款;違反工作要求,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以權謀私,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投標、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黃振中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江門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江門市委批準,決定給予黃振中開除黨籍處分;由江門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采寫:新快報記者 李紅云 通訊員 江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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