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任十天打破青瓦臺八十年魔咒,李在明真漢子!
韓國總統是一項最危險的職業,臺上風光幾年,下臺牢底坐穿。
甚至今天在臺上風光,明天就戴上手銬,去蹲監獄。
問題在哪里?根源在哪里?
其實,文在寅執政時,就找到了根源。就是檢察官權力過大的問題。
韓國的政權模式是效仿美國實行三權分立,立法權歸國會,司法權歸法院,行政權歸總統。
與美國不同的是,韓國在三權之外,又弄出個檢察官權力,獨立于三權之外,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利。可對從總統到普通公民展開調查與起訴,不受任何制約。
這就導致了青瓦臺魔咒,有五位總統被抓捕入獄,包括全斗煥、盧泰愚、樸槿惠、李明博、尹錫悅。
尹錫悅雖然剛被彈劾,正在審理,也難逃一劫。
最可悲的是,由于檢察官不受控制的權力,導致執政黨和在野黨,為了政治目的,競相拉攏檢察官,打擊政治對手,為自己的政黨謀取利益。
二零一七年,文在寅當選總統后,敏銳的看到了這一點,巧妙的利用了這一點。即重用尹錫悅調查前總統樸槿惠和李明博的貪腐案,將二人送入監獄。隨后,文在寅打破常規,任命尹錫悅為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檢察長。
二零一九年,文在寅力排眾議,將尹錫院從地方檢察官直接提拔為韓國檢察總長,跳過了高等檢察廳任職的經歷,兩人一度被視為政治黃金搭檔,甚至有人認為,尹錫悅會成為文在寅的接班人。
但隨著尹錫悅權力的不斷增大,文在寅感到無法駕馭,他甚至覺得自己也受到了尹錫悅的威脅。于是,文在寅開始著手削減檢察官的權利,成立了法務部,并任命其親信曹國和秋美愛擔任法務部長官,還設立了高層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確保高級官員的犯罪調查由專門機構負責,而不是由檢察廳隨意進行,其目的是削弱檢方權力,防止其濫用職權,尤其是防止檢查廳隨意搜查青瓦臺和高級官員的辦公室。
文在寅削弱檢方權力的司法改革,觸動了尹錫悅所代表的檢察官集團的利益。尹錫悅大怒,立即對文在寅的法務部長曹國展開調查,從此與文在寅徹底決裂。
尹錫悅隨后加入保守派國民力量黨,與文在寅所在的共同民主黨對抗,并在二零二二年參加總統選舉,以微弱優勢擊敗共同民主黨候選人李在明,當選為總統。
尹錫悅上臺后,立刻對文在寅進行報復,但因文在寅清廉,尹錫悅實在抓不到把柄,便指使韓國檢方于二零二五年四月以其女兒的問題,起訴文在寅。但最終尹錫悅沒有將文在寅抓捕入獄,自己卻被彈劾下臺,邁向了監獄的大門。
李在明早就洞悉韓國政壇動亂的根源,在于檢察機關權力太大,且不受監督制約,各黨派之間常常利用檢察機關排除異己,打擊對手。
上任十天,李在明即提出了對檢察機關的改革方案,檢察機關原本擁有犯罪的調查權和起訴權。李在明將這兩個權利分拆開來,新成立了三個機構,一是成立了法務部檢察處,專門負責對案件的起訴。二是在內政安全部下設重罪調查局,負責案件的調查。三是新設的國家調查委員會,隸屬于總理辦公室,其職責是協調各個檢查調查機構之間的工作。
這樣改革后,案件的調查和起訴都在國家調查委員會的監督之下。重大案件需要總理辦公室批準。檢察機關的權力,有了監督制約,再也無法像過去那樣隨意調查、起訴和抓人。
通過這一改革,檢察系統失去了實權,幾乎成為一個空殼,徹底打破了韓國八十年以來的司法格局。
根據改革方案,最高檢察廳及其下屬的高等檢察廳、地方檢察廳同時進行全面改革。
通過這一改革,徹底廢除了檢察機關權力過大的問題,徹底解決了司法干政的問題。
檢察官不再成為政治的工具,政治動蕩的源頭被徹底終結,總統即便下臺,也不會像以前那樣遭到政治追殺。
而青瓦臺的魔咒也將被徹底破解。
當然,也確保了李在明自己的下臺后,不再會被政治追殺。
并且,李在明以后的總統,安全也將得到了保障。
困擾韓國八十多年的青瓦臺魔咒,被李在明上任十天就解決了,在韓國,這絕對是可以載入史冊的歷史大事,這絕對是值得韓國歷史大書特書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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