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藏這片神秘而圣潔的土地上,藏傳佛教宛如璀璨明珠,散發著獨特魅力。達賴和班禪作為藏傳佛教格魯派兩大活佛系統,其關系與地位備受矚目,要探尋其中奧秘,需從藏傳佛教的發展歷程說起。
藏傳佛教起源可追溯至古象雄王朝,王子辛饒彌沃如來佛祖傳教“古象雄佛法”,即雍仲本教,其經典《甘珠爾》是藏族歷史、文化、宗教的源頭,諸多習俗也源于此。7世紀中葉,松贊干布迎娶尼泊爾尺尊公主和唐朝文成公主,她們帶來的釋迦牟尼等身像和大量佛經,讓松贊干布皈依佛教,并建立大昭寺和小昭寺,藏語系佛教由此起源。
8世紀中葉,佛教從印度傳入西藏,10世紀后半期正式形成,隨后傳入蒙古地區,在300多年里發展成各具特色的教派,普遍信奉佛教密宗,最終形成政教合一的藏族佛教。然而,這種制度下,宗教領袖兼任行政官員,導致藏族內部問題不斷,上層僧侶生活奢靡、教派戒律松弛,引發群眾不滿和反抗。
為扭轉這一頹勢,宗喀巴開啟了宗教改革。他自幼出家,廣拜名師,在仁達瓦指導下鉆研佛法,思想大幅提升。針對戒律松弛問題,他提出僧人必須遵守戒律,不分顯、密宗,并制定“不娶妻、不殺生、不飲酒、不事生產”等教條。1399年,他四處宣揚思想,獲得廣大群眾和闡化王扎巴堅贊的支持。
1409年元月,他在扎巴堅贊授意下,在拉薩舉行宏大祈愿法會,逾萬僧人參加,不分地區和教派,這場法會持續一年之久,形成每年元月在拉薩地區舉行傳招大法會的傳統。同年,他創立甘丹派,因僧人常穿戴黃衣和黃帽子,又被稱為“黃帽派”或“黃教”。他的改革整頓了教派內部的不良風氣,使格魯派勢力逐漸超過其他教派,藏傳佛教發展頹勢得以扭轉。
藏傳佛教認為真正得道的高人是活佛轉世,在教內擁有崇高地位,因不允許結婚生子,領袖之位采取活佛轉世形式傳承,逐漸形成達賴和班禪兩大活佛系統。“達賴喇嘛”源于第三世達賴喇嘛索南嘉措,他作為前任座主根敦嘉措的轉世被迎進哲蚌寺,開啟了黃教活佛轉世制度。
他與蒙古土默特部首領俺答汗互贈尊稱,明朝正式承認達賴喇嘛稱號并派使節敕封,清政府統一中國后,順治皇帝正式冊封五世達賴喇嘛,從此“達賴喇嘛”稱號具有政治意義和法律效義,且必須經過朝廷冊封才算合法。
在達賴出現百年后,班禪出現。1645年,蒙古首領固始汗為削弱和分散五世達賴的政教權力,封宗喀巴的四傳弟子羅桑確吉堅贊為“班禪博克多”,并令其管理后藏地區,他被稱為四世班禪,前三人為后人追認。1713年,康熙帝正式冊封五世班禪羅桑意希為“班禪額爾德尼”,這個封號固定下來,確立了其在黃教的地位。
達賴和班禪傳承制度相似,都要經過嚴格考察選擇“靈童”。二者不僅相互牽制,也會相互合作,在宗教中是同門師兄弟關系,誰是兄誰是弟要看繼任者年齡大小,還形成了互為師徒、互相主持轉世儀式的傳統。
從現實層面看,黃教與世俗聯系緊密,達賴長期坐鎮拉薩,掌握宗教世俗主導權;班禪成立時間較晚,在勢力地理位置等方面不如達賴。從理論層面而言,班禪是無量光佛的轉世,達賴只是觀音菩薩的轉世,班禪在佛教上擁有崇高地位,但宗教受世俗權力制約,達賴在政府支持下獲得比班禪更高的地位。
早期二者分別管理前藏地區和后藏地區,隨著清朝消亡出現內部矛盾,新中國成立后,在政府調和下,二者恩怨一筆勾銷,并確立了兩者在西藏地區的地位。如今,他們共同為維護西藏地區的穩定、傳承和發展藏傳佛教文化發揮著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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