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最高人民檢察院6月18日消息,十三屆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杜玉波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山西省臨汾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臨汾市人民檢察院已向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杜玉波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杜玉波利用擔任北京理工大學黨委副書記、副校長、黨委常務副書記,北京航空航天大學黨委書記,教育部黨組副書記、副部長,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國高等教育學會第七屆、第八屆理事會會長,第七屆、第八屆全國高等學校設置評議委員會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杜玉波 資料圖
杜玉波出生于1955年9月,河北晉州人,曾任北京理工大學黨委副書記、副校長、黨委常務副書記,北京航空航天大學黨委書記,教育部黨組副書記、副部長等職。
2016年10月,杜玉波不再擔任教育部副部長等職務。2018年至2023年,他在全國人大任職。
2024年9月,杜玉波官宣被查,今年3月被開除黨籍。
經查,杜玉波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
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
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職工錄用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
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金;
貪欲膨脹,“靠教育吃教育”,將教育資源當作謀私斂財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民辦高校設置、建設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來源:長安街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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