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有網友發帖稱,廣西和云南這兩天火了,因為這兩個地方出臺了新的規定,婚前檢查如果發現艾滋病,醫生是可以告訴患者配偶的,這個規定一出來,就引發了激烈的討論。
這邊《艾滋病防治條例》剛拍桌子說“患者隱私權神圣不可侵犯”,那邊民法典又敲著黑板強調“結婚隱瞞大病就是埋雷”。這倆法碰上,活脫脫像兩個家長在孩子教育問題上掐架——一個護犢子,一個講原則,到底聽誰的?
- 這究竟咋回事兒?
從網友提供的信息來看,是因為廣西和云南出臺新規,如果婚前檢查發現艾滋病,醫生可以告訴患者配偶。但這條新規這也引起了網友們的熱議。
有人認為作為要和患者生活一輩子的配偶,如果被隱瞞知情權,就像被“瞞著對象帶病結婚,和故意往人水杯里投毒”沒有區別。
也有人不支持將患者病情公布,認為“醫生張嘴就說,患者被街坊鄰居戳脊梁骨咋辦”,所以要先勸說患者本人主動向配偶坦白病情,如果實在不聽勸,再啟動“配偶告知”方案也不遲。
對此網友表示:如果一方有艾滋病,必須要告訴一方,這不是隱私問題,是人命關天的問題。
一個傳染病源被當做隱私來保護,那正常人的健康誰來保護。
對他人不構成傷害的隱私才叫隱私,如果你的隱私對他人安全構成重大隱患,有沒有危害公共安全罪?
此次廣西和云南將艾滋病納入婚前檢查,稱醫生可告知配偶艾滋病情況。
這起新規也引起了大家的關注和討論,究竟是隱私權優先,還是生命權優先,人們的看法不同,各有自己的見解。
這對廣西網紅情侶的經歷也許可以給我們一些啟發。
根據小伙自己講述,他是一次偶然和湖南妹認識的,兩人互相欣賞,隨后就開始了了他們的戀情。然而一段時間后,小伙感到身體不適,去醫院檢查后這才知道自己染上了艾滋病。想起只和湖南妹有交往,小伙猜測自己的病應該是被她傳染的,經過證實后兩人并沒有分開,但是他擔心家人會排斥湖南妹,他說“畢竟是她把病毒傳染給我的”。
如果一開始就知道配偶患有艾滋病,那么另一方起碼能做好防護措施,知道好好保護自己,個人覺得這兩個地方出臺的新規確實很人性化,是真正把生命放在了首位,值得稱贊。
當然,對于艾滋病患者整個社會都應該給予關愛,而不是要用異樣的眼光去看待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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