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有博主發帖,成都這個小區對流浪狗的處理方式,相當于把一部分平時只靠嘴的動保人士架在火上烤。
小區內部投票合情合理,也給救助留了空間時間,不滿意的完全可以聯系去領養或者給出更好的方案。可惜目前并沒有誰主動站出來要保護這個小區的流浪狗,評論區的沉默更是震耳欲聾,讓事后諸葛亮們在事前就看見方案,諸葛亮也沒轍。
- 這究竟是咋回事?
我們來看看該博主提供的信息。這是一個表決方案。
小區流浪狗及散養犬只處置方案表決票
方案1:任由不管:維持現狀,依靠居民自發的愛心投喂和簡單管理,滿足部分居民的愛心需求。
方案 2:進行撲殺:由專業人員對散養犬只、流浪狗進行撲殺。
備注:本次表決采取樓棟微信群表決,同意方案1的回復1,同意方案2的回復2,不回復的視為以上兩種方案都可以。表決結果采取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截止時間2025年6月23日。
某某物業管理委員會
某某居民委員會
對于流浪狗的處置,這個方案提出兩個思路,一個是聽之任之,一個是捕殺。
很顯然,這個方案充分考慮所謂的愛狗人士的內心感受。如此一來,也就是有言在先了。要捕殺也是堵住這些人的嘴,防止輿情無辜蔓延。
針對此事,有網友認為需要補充,如果回復1的占多數,由回復1的共同出資投喂流浪貓狗。若流浪貓狗攻擊居民,后果由回復1的共同承擔。
有網友分析,這個做法還是有問題的!應該是宣布:本小區有流浪貓狗,歡迎愛貓狗人士前來認領,每個貓狗都發一貓狗登記證,領后妥善喂養,發生問題領養人負責。一個月內,無人認養的貓狗全部捕殺。小區居心在等愛貓狗人士的愛心,快拿出行動來,讓大家瞧瞧!
有網友提醒,投喂要擔責的。我老丈人從前做生意有個院子,后來要拆遷不干了,院子沒人,來了幾條流浪狗。我老丈人偶爾去,有時投喂點東西。后來有人進院子被咬了(可能是看沒人打算順走點東西賣錢)就把我老丈人告了。而且比較聰明,沒有被咬后馬上告,在附近蹲了幾天,拍到他去小院時在門口給狗扔了點肉才告的。法院也知道這幫人是干什么去的,最后賠了點錢倒是不多。我們說這多虧狗沒病,以后千萬別愛心泛濫了。
- 說到流浪狗,除了少部分愛狗人士喜歡意外,絕大多數人都是反感的。
近日有媒體報道,“行動軌跡復雜”!四川廣安一攜帶狂犬病毒流浪狗,咬傷多人!知情人:已無害化處置。
近日,有網友發帖稱,四川廣安岳池縣茍角鎮發生流浪狗傷人事件,引發網友關注。
對此,茍角鎮人民政府曾對該帖文公開回應稱,茍角鎮5月24日發生犬只咬傷多人事件,該犬只檢驗結果為強陽性狂犬病毒,且該病犬行動軌跡復雜,根據《四川省預防控制狂犬病條例》第二章犬只管理第五條,第三章疫情處理第十三條,以及多部門綜合研判,制定該項應急處置措施,保障轄區內群眾安全。
6月5日,記者從茍角鎮政府證實,5月24日,當地確實發生一只流浪犬傷人的事件。一位知情人士表示,傷人犬只從附近村子一路流浪到鎮上,沿途咬傷了五六個人,傷者事后均已注射狂犬病免疫球蛋白,涉事流浪犬事后也已按正規程序進行無害化處置。
由此可以看出,流浪狗其實是具有較大風險隱患的。如果是瘋狗咬人造成的后果,是極其嚴重的。這時候,不知道愛狗人士會不會自費掏錢為受傷人員補償?愛,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擔當。
總之,凡事還是要立規矩。建議國家或地方出臺統相關法規,對城鄉所有流浪狗進行無害化處理。
并且,要規定居民養狗必須是非大型、烈性犬,必須辦狗證、打疫苗,戶外必須栓短繩、戴嘴罩。這五點但凡有一點不符合,一律視為流浪狗進行無害化處理。居民養狗如有遺棄,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責任。
對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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