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記者6月26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山西省長治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馬先明(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山西省監(jiān)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山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晉城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晉城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馬先明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馬先明 資料圖
公開簡歷顯示,馬先明,1963年9月生,山西壺關人,中央黨校大學學歷,1982年10月參加工作,1984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他曾任長子縣縣長、屯留縣委書記等職,2018年10月任長治市屯留區(qū)委書記,2021年2月任長治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直至2024年12月19日被查。
對抗組織審查
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2025年5月3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網站發(fā)布消息,馬先明被開除黨籍。
通報稱,馬先明理想信念喪失,紀法底線失守,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收受禮品、禮金,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guī)定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廉潔底線失守,收受禮金;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土地審批、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馬先明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山西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山西省委批準,決定給予馬先明開除黨籍處分;按規(guī)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來源:檢察日報正義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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