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蒲縣疾控中心一職工,“1歲工作、22歲退休”,一邊領取養老金累計69萬元,一邊又在新單位工作取酬;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阿城區一中介,長期向4名公職人員行賄, 至少為271人違規辦理參保,預計形成養老基金支出損失1.15 億元。
6月2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公布的《國務院關于2024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下稱《審計報告》),披露了審計署對養老保險基金等重點民生資金的審計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官網截圖
該報告介紹,審計署重點審計了25省級行政區企業職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 4.14 萬億元, 發現各類問題金額601.61億元。
具體問題包括:23 省的困難群體、靈活就業人員等 47.7 萬名應保未保;21省的249.73萬名失地農民養老保險繳費補貼應補未補。22省未清理不符合全國統籌要求的“小政策”,不當增加基金支出責任187.53億元,其中:9省在國家統一的養老保險待遇項目清單外,自行保留“取暖費”等16個待遇項目,導致基金2022年至2024年多支出167.23億元,20省違反“對全國統籌前一次性繳納保費的條件不符人員,由基金和地方按比例承擔其統籌后增加的待遇支出”等規定,將統籌前條件不符的26.36萬人在統籌后增加的59.41億元待遇支出,全部由基金買單,比基金按承擔比例多支出20.3億元。
另外審計署還發現,414.08億元的養老保險基金被擠占挪用或騙取套取。
25省的2.83萬名職工通過提供虛假病歷或篡改檔案提前退休等方式,違規領取養老待遇5.19億元,如山西蒲縣疾控中心一職工的人事檔案有14處涂改,“1歲工作、22歲退休”仍層層過審后“退休”,一邊領取養老金累計69萬元,一邊又在新單位工作取酬。
審計署建議,應加強對養老保險基金的統籌管理。督促地方摸清重點人群參加養老保險及資金缺口情況,統籌財力逐步解決;清理規范“小政策”,嚴厲打擊不法中介欺詐騙保等行為。
來源:央視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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