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近日印發的《關于2025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明確,從2025年1月1日起,為2024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24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2%。
自2005年以來,我國連續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待遇水平穩步提高。此次調整,繼續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重點向養老金水平較低群體傾斜。
根據通知,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應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軍轉干部基本養老金不低于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要堅持激勵約束機制,合理確定具體調整辦法。
從資金來源看,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對中西部地區、老工業基地、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所需資金,中央財政予以適當補助。地方財政對本地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新增支出安排資金給予一定補助。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通知提出,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將調整增加額及時足額落實到位。要嚴格按照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備案同意的實施方案執行,把各項調整政策落實到位,不得自行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要切實采取措施加強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提前做好資金安排,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新的拖欠。
2024年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顯示,2024年,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7.5萬億元,基金支出6.8萬億元,當期收支總體平衡,略有結余,基金保持平穩運行態勢。2022年,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制度啟動實施,在全國范圍內對各地基金結余進行合理調劑;2023年,調劑資金規模達到2716億元,有力支持了困難省份的養老金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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