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韓國仁川地方檢察廳刑事2部以殺人嫌疑逮捕并起訴了中國籍60多歲男子A某。
A某涉嫌于上月19日下午4時30分許,在仁川市富平區某公寓門前,用兇器多次刺擊60多歲的妻子B某致其死亡。
A某曾于去年12月因涉嫌特殊威脅罪,被法院下達禁止接近B某100米范圍內及限制聯系等臨時措施命令,當時他因爭吵在家中用兇器威脅B某說“我要捅死你”。然而就在保護令結束后僅過一周,A某就犯下了罪行。
據悉,A某曾在案發三天前前往該公寓但并未見到B某,當時雖然警方也出警了,但僅將A某的危險程度評估為2級,低于需要采取緊急臨時措施的3級標準。
A某在作案前一天還曾前往警署,聲稱:“臨時措施期限已結束,但妻子不讓回家也不辦理離婚。”警方給A某的建議是:“如需離婚咨詢可撥打多元文化呼叫中心”,并轉告B某:“A某是因無法回家和離婚咨詢來訪。”
有批評指出,若警方正確評估A某危險程度,或可避免慘案發生。對此警方的解釋:“已向受害者充分說明智能手表等保護制度,并得到其‘將自行申請’的答復。”
A某于上月21日在仁川地方法院接受拘捕令實質審查時,面對記者“對已故妻子有什么話要說”的提問,竟回答:“我認為自己做得很好。”對于記者“為何保護令一結束就前往”的提問,他聲稱:“那是我家,我不住那里住哪里?”當被記者問及“對其他家人不感到抱歉嗎”時,他更表示:“就剩一個兒子了,沒什么好抱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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