蘆溪縣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徐慶宇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中共萍鄉市委批準,萍鄉市紀委監委對蘆溪縣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徐慶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徐慶宇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在黨內搞團團伙伙,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送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原則,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廉潔底線失守,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利用職權為親屬謀取利益;將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伙同他人非法占有公共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干部任免、企業復工復產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徐慶宇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同時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二十大之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萍鄉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萍鄉市委批準,決定給予徐慶宇開除黨籍處分;由萍鄉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來源:廉潔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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