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加強失能老年人照護服務工作,促進養老服務消費,推動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民政部、財政部聯合印發《關于實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發放養老服務消費補貼項目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在全國范圍內組織實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發放養老服務消費補貼項目,這一普惠性民生政策將有力降低失能老年人照護支出壓力,更好滿足失能老年人照護服務剛需,帶動養老服務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實現經濟發展與民生改善相互促進。
《通知》明確,本次項目補貼對象為經統一評估為中度、重度和完全失能等級的老年人,補貼項目包括居家、社區、機構養老服務,其中居家、社區養老服務主要包括助餐、助浴等“六助”服務,以及康復護理、日間托養等;機構養老服務包括長期服務(入住機構時間在30天以上)和短期服務(即“喘息服務”,入住機構時間在30天以內)。補貼資金通過“民政通”(含小程序、APP)以電子消費券形式按自然月發放,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在購買養老服務時,可以在消費券額度內按比例抵扣相關費用。項目將于2025年7月起,在浙江省、山東省、重慶市以及遼寧省沈陽市、安徽省滁州市、江西省新余市、四川省成都市等試點地區先行開展,后續將根據試點情況于2025年底前在其他省份推開。各個地區的項目實施期限為12個自然月。補貼資金總體按照9:1原則實行央地共擔,東部、中部、西部地區中央承擔比例分別為85%、90%、95%。各省份根據中央財政資金分配情況按比例承擔地方支出責任,省以下補貼資金分擔辦法由省級財政確定。
《通知》指出,項目堅持自愿申請原則,老年人及其代辦人可以通過“民政通”注冊申請,按照《老年人能力評估規范》國家標準評估后符合條件的失能老年人將按月獲得電子消費券。為符合條件的失能老年人提供服務的養老機構、社區養老服務機構、第三方評估機構可按有關程序獲得相關結算資金。
《通知》要求,各地要做好本地區已有信息管理系統與“民政通”對接工作,落實信息安全責任,動態監測項目信息變化,定期開展相關數據匯總分析;要結合本地實際細化風險防范措施,守牢資金使用底線紅線;要對本地老年人能力評估數據進行審核把關,提升評估質量和評估效率;要通過線上線下核查等方式,加強對養老服務質量的抽查檢查,防范出現虛假服務、以次充好、“先漲價后抵扣”等行為。
《通知》強調,各地民政部門是本地區項目組織實施的責任主體,要安排專門力量,明確職責分工,加強人員培訓,確保項目穩妥、順利推進;要強化過程管理,對項目實施效果、資金使用情況等開展自評自查,按季度及時上報項目實施情況;要加強宣傳引導,因地制宜積極開展項目組織實施培訓和宣傳工作,充分利用“養老服務消費季”等活動,不斷擴大項目影響力,積極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各地財政部門要配合民政部門加強對項目實施全過程和資金使用全流程監管,確保資金安全、高效使用。
來 源:中國政府網
編 輯:錢雨佳
總編審:娜布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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