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吉林省紀委監委7月23日消息:日前,經吉林省委批準,吉林省紀委監委對遼源市委原常委、東豐縣委原書記曾海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曾海洋(資料畫面)
經查,曾海洋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反政治紀律,政績觀錯位,搞“政績工程”;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規參加公款宴請;違背組織原則,違規為他人職務晉升、崗位調整提供幫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違反群眾紀律,向企業攤派費用;違反工作要求,干預插手建設工程項目發包;生活奢靡,貪圖享樂;公器私用,將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收錢斂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曾海洋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吉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吉林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曾海洋開除黨籍處分;由吉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公開簡歷顯示,曾海洋,男,漢族,1969年3月生,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中共黨員。
他曾任:遼源市政府辦公室機關服務中心副主任、行政科副科長、行政科科長、主任科員、調研科科長;西安區副區長,區委常委、副區長;龍山區委常委、副區長;東豐縣委副書記、縣長、縣委書記等職。
2022年11月,曾海洋任遼源市委常委并兼任東豐縣委書記。2024年12月19日消息,他被查。
今年5月30日,吉林省紀委監委公開通報4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問題。其中包括:遼源市委原常委、東豐縣委原書記曾海洋盲目舉債上馬不符合當地實際的項目,搞“政績工程”問題。
2018年5月至2024年12月,曾海洋擔任東豐縣縣長、縣委書記期間,政績觀錯位、違背新發展理念,脫離當地實際,急功近利、盲目舉債,主導推動投入巨額資金興建“東豐國際梅花鹿產業創投園”項目,2022年底投入使用至今,僅有少量企業入駐,項目長期處于嚴重虧損狀態,給財政造成嚴重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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