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并進行形式主義整改,盲目決策大搞項目建設,長期在私營企業主提供的專門場所違規吃喝,長期參與帶彩娛樂活動,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7月25日,山西省紀委監委發布消息,太原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清徐縣委原書記王劍峰被開除黨籍和公職,涉嫌受賄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記者注意到,這是當地首次披露王劍峰被查的消息。他在擔任清徐縣委書記時,中央層面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專項工作機制辦公室會同中央紀委辦公廳通報,該縣違規使用資金維修政府辦公樓樓頂、建設廣場景觀小品。
王劍峰 資料圖
王劍峰出生于1966年6月,山西婁煩人,早年在家鄉工作,曾任婁煩縣委常委(正縣級),2016年出任陽曲縣委副書記。
2017年11月,他擔任清徐縣縣長,2020年1月接任縣委書記一職,次年2月升任太原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并繼續兼任清徐縣委書記。2025年上半年,清徐縣委書記調整。
2024年11月,新華社發布消息,清徐縣因違規使用資金維修政府辦公樓樓頂、建設廣場景觀小品被曝光。
通報稱,清徐縣投資5.9億元建設縣城水系生態治理及城市停車場惠民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清徐縣違規將縣政府綜合辦公樓仿古屋頂及外立面涂裝、政府綜合辦公樓亮化工程等打包到縣城水系生態治理及城市停車場惠民工程中,實際形成支出1193萬元。
同時,項目還在城市廣場建設了多處景觀小品,包括一座銀色蓮花雕塑、一座景觀石、一處地雕、多棵仿真椰子樹,實際形成支出1305萬元。
上述通報發布后,清徐縣連夜拆除了部分仿真椰子樹,并表示要把問題整改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主動認領、誠懇接受、照單全收,全力以赴抓整改。
上述問題整改成效如何?“雙開”通報顯示,王劍峰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打折扣、搞變通,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并進行形式主義整改,政績觀錯位,背離高質量發展要求,盲目決策大搞項目建設,過度舉債加重當地財政負擔,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
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消費卡,長期在私營企業主提供的專門場所違規吃喝,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提供的車輛和司機服務;
違反組織原則,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利用職權為他人在職務調整方面謀取利益;
向企業攤派費用,加重企業負擔;
違規干預和插手工程項目承發包;
追求低級趣味,長期參與帶彩娛樂活動;
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山西省紀委監委表示,王劍峰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有關規定,經山西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山西省委批準,決定給予王劍峰開除黨籍處分;由山西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原標題:《被中央通報搞形式主義的縣委書記,官宣落馬》
欄目主編:秦紅 文字編輯:高飛 題圖來源:上觀題圖
來源:作者:長安街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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