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微信公眾號“煙臺人大”消息,7月26日下午,市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在東山賓館舉行。
消息稱,會議審議并表決通過了人事任免案。會議決定任命張明康為煙臺市人民政府副市長。根據市長鄭德雁、副市長梁勇的辭職請求,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接受鄭德雁辭去煙臺市人民政府市長職務、梁勇辭去煙臺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的請求的決定。會議聽取、審議了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關于提請決定煙臺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長的議案,決定張明康為煙臺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長。
此前,張明康擔任江蘇省鹽城市委副書記、市長。
公開資料顯示,張明康,男,漢族,1973年7月生,江蘇丹陽人,大學,學士,中共黨員。
他曾任無錫市副市長,宿遷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等職,于2023年5月任鹽城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后當選市長。
此前,原任陜西省延安市市長的嚴漢平,已跨省調任江蘇省鹽城市代市長。
7月22日,鹽城市第九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接受張明康因工作變動辭去鹽城市人民政府市長職務的請求,任命嚴漢平為鹽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長、代理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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