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達到了退休年紀,但是因為沒有交足15年,可不可以往前去進行社會保險費用的補繳呢?
很多人平時都沒有留意自己社保的事,在臨近退休的時候才發現問題。自己已經達到了退休年紀,因為個人或者單位的原因,社會養老保險沒有達到最低15年的繳費年限要求,無法辦理退休的。事到臨頭很多人發現去做延遲退休是很不劃算的,因為延遲退休會導致自己不但要承受較高的費用支出,還要少領好幾年的養老金?因此他們都想知道能不能夠對以前的社保做補繳?對于向前補繳社保養老的費用問題,不同的情況,處理的方法是不一樣的。
一種是可以補繳的情況,但這種補繳僅僅是針對于在單位參加社會養老保險之前,職工已經和單位存在了事實的勞動關系。只是由于單位的原因沒有給職工繳納社保或者是漏繳了,這種是可以往前進行補繳的。同時需要注意的是,補繳必須是由單位提出申請,經過社保部門的核實和審批以后,才可以進行補繳。
對于這種補繳。除了要支付應該繳納的社會養老保險費用以外,還要承擔保費遲繳所產生的利息和滯納金。補繳的費用中,統籌部分的費用及產生的滯納金,由單位去承擔,而個人應繳納的部分還是應該由個人承擔的。如果能夠去辦理這種往前進行的補繳,對于職工而言這是最好的結果。補繳的費用雖然會支付一定的滯納金和利息,但相較于往后的補繳費及延遲退休,還是很劃算的。在補繳社保費用以后,如果達到了15年的這個最低標準,就可以去及時地辦理退休手續,無需延遲退休。
給大家舉一個例子。一個職工是在2011年由單位開始去給他繳納社保的,那么2021年他已經年滿60歲了。法定最低可退休年限15年的時間還差5年。如果他是在2011年以前就已經在這家單位工作了10年。只是由于單位沒有給他繳納社會養老保險才形成了他的社保繳費年限不夠。在這種情況下,可以由單位提出申請,對以前未曾繳納的10年的社會養老保險費進行補繳。
補了10年的費用以后,他的個人繳費時間就達到了20年的這個標準,也就滿足了不低于15年的繳費年限要求,他是可以在正常退休的時間辦理退休。
而另外一種情況就是不能進行往前的補繳。因為職工參加工作的時間比較晚,購買社會養老保險的時間也是比較晚的。由于沒有工作后社保漏繳或本身沒有和單位形成勞動關系,就不能夠往前面進行補繳。比如先前所講述的例子,這個職工是在2011年才參加的工作,單位按時給他參保了社保養老。但是由于到職工退休年紀也只有累計10年的繳費記錄,因此不能辦理退休,只能延遲退休或轉為居民養老,直至繳納滿15年才能辦理退休。
對于很多靈活就業人員。由于自己的原因去參加社保養老的時間比較晚,因此也只能按照延遲退休的方法去處理。在這里也給大家提個醒,如果靈活就業人員年齡比較大了才去參加職工養老保險,一定要考慮到這個問題。如果到退休時還不能滿足最低繳費年限的要求,就必須要有一個延時退休的心理準備。靈活就業人員是沒有辦法去往前進行補繳社保費用的。
好了,今天這個內容就為大家簡單聊到這里。那么如果大家有關于社保養老補費的問題,歡迎在留言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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