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披違規被罰 股民獲賠比例72%
此前山東墨龍虛假陳述索賠案已經終審判決,股民成功獲賠。根據證監會出具的處罰決定書,山東墨龍此前通過虛增收入、虛減成本的方式虛增利潤,致使2015年一季報、半年報、三季報及2016年一季報、半年報、三季報披露的經營業績存在虛假記載,且2016年6月份對其子公司增資3億元已達到臨時信息披露標準,而山東墨龍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由于這些違規行為,山東墨龍遭到了投資者的索賠,并在一審中敗訴。在一審敗訴之后,上市公司方面選擇了全部上訴。但山東高院的二審判決,駁回了公司的上訴,維持原判。根據法院的終審判決,山東墨龍需向投資者賠償其投資損失,具體為法定投資損失的72%。
行政處罰決定書下發后,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君瀾律師俞強律師團隊代理山東墨龍股民提起索賠訴訟,法院經審理,已經判決/調解山東墨龍賠償股民投資差額損失。
由于虛假陳述索賠時效僅為3年,該案中山東墨龍在2017年9月25日收到行政處罰書,訴訟屆滿日為2020年9月24日,該案因訴訟時效已經屆滿,目前還未起訴的股民已經喪失勝訴權,即無法獲賠。
信披違規再被調查 股民索賠預征集
2021年6月2日晚,山東墨龍石油機械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山東墨龍,代碼:002490)發布關于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調查通知書的公告。因公司、公司原董事長劉云龍先生及原董事會秘書劉民先生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證券法》的有關規定,證監會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調查,對上述人員進行調查。本次調查事項系公司前期未及時披露原控股股東股權轉讓相關事宜。
2020年1月19日,公司原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張恩榮與某自然人簽訂協議,協議約定張恩榮擬將其對山東墨龍石油機械股份有限公司的控制權轉讓予該自然人(或其指定的收購主體),具體轉讓股份數量為198,617,000股,占總股本的24.89%,雙方約定了擬轉讓的股票每股價格。對上述事項,公司未及時披露。2020年3月24日、4月24日、4月30日,公司共發布了3次股票異常波動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存在關于本公司的應披未披的重大事項。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山東監管局決定對公司采取責令改正的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市場誠信檔案。此外,山東監管局決定對劉云龍、劉民、張恩榮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市場誠信檔案。
2020年12月7日,山東墨龍發布關于收到中國證監會山東監管局對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決定書暨相關責任人收到警示函的公告。
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俞強律師團隊表示,根據司法解釋,此次信披違規暫定山東墨龍索賠條件:
(1)在2020年1月19日至2020年12月7日期間買入山東墨龍股票,并在2020年12月8日后賣出或繼續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
(2)在2020年1月19日至2021年6月2日期間買入山東墨龍股票,并在2021年6月3日后賣出或繼續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
滿足上述任一條件的可以參與俞強律師團隊組織的山東墨龍索賠預征集。索賠條件將根據證監會調查結果進一步調整,最終以法院認定為準。律師費在投資者獲賠后按比例支付。
山東墨龍石油機械股份有限公司作為專注于能源行業的裝備制造及服務商,市場與服務網絡已遍布全球,產品涵蓋石油鉆采裝備、石油天然氣輸送裝備、煤炭挖掘裝備等能源領域。公司是中國石油、中國石化、中國海油、延長石油四大石油公司的合資格供應商和主力供應商,并與國外許多著名石油公司建立了穩固持久的戰略合作關系。公司有獲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批準建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公司技術中心被認定為省級技術中心,并是山東省唯一的石油專用管工程技術研究中心。 公司2004年在香港創業板成功上市,成為濰坊地區首家在境外上市的民營企業。2007年在香港聯交所轉主板上市成功,成為國內首家從創業板轉主板的H股公司(股票代號:HK00568)。2010年10月21日,公司A股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成功上市(A股代碼:002490),成為第一家回歸深交所的H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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