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成立后,至1982年,擔任過我國國家主席正式職務的只有毛主席和劉主席,另外宋慶齡晚年擔任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名譽主席”,但無實際職權。
宋慶齡身患癌晚期癥,進入1981年后時日無多,國家為了表彰宋慶齡一生的杰出貢獻,決定授予她這個稱號,屬于因人而設。
其中,毛主席自1959年就不再擔任國家主席一職,而是中共中央主席和軍委主席。劉主席之后,我國政府的最高職務是一直是國務院總理。
1969年4月,林彪被定為接班人,并寫進了黨章。第四屆全國人大召開前夕,毛主席提議不再設立國家主席一職。
林彪一伙出于爭權奪利的目的,別有用心地堅持要設國家主席職務,還提出要毛主席擔任。
毛主席一眼便看透了,林彪之所以提出這個建議,實際上是他自己想當國家主席。
當時的歷史背景下,任何人也都清楚,設立國家主席,只要毛主席在世,這個職務任何人也無資格擔任。
然而,已擔任黨、軍最高職務的毛主席,已無過多精力再擔任政府的最高職務——國家主席。
毛主席當時已經是77歲的高齡,本就日理萬機,國事繁忙,他也是根據實際情況提出了不設國家主席的要求,毛主席曾無奈地表示:
"設了這個主席,就要不停地處理各類瑣事、接待外賓,不要設置了,我不當國家主席。"
林彪及其同伙卻出于私心,不斷造勢,要求設立國家主席職務,1970年8月23日,在廬山召開的九屆二中全會在廬山上,他們在毛主席數次明確表態不再設立國家職務的情況下,依然唱反調,從而引發了一系列不好的事情發生。
第二年,林彪攜妻兒倉皇出逃,飛機在外蒙古境內墜毀,這就是著名的“九一三事件”。之后,再也沒有人公然提設立國家主席職務的事情。
毛主席逝世后,華國峰一度擔任黨政軍的最高職務,但是他擔任政府的最高職務是國務院一把手,所以,一直到1982年,我國仍然沒有國家主席的職務。
隨著鄧公復出,我國開始實行改革開放,對外事務逐漸增多,為了便于開展外交事務,與國際接軌,爭取更多的國家利益,設立國家主席職務迫在眉睫。
到了上世紀八十年代,這一問題已經到了不得不解決的地步。然而,由于毛主席的崇高威望,生前還曾堅決反對過此事,不少人也因此不敢提此事,還有一些人也反對此事。
反對的人看來,如果重新設立國家主席職務,當時也只有威望最高的鄧公才能出任,是否也會出現“分散領導人過多精力”的問題,這個擔憂與毛主席生前的憂慮是一樣的。
因此1982年,當鄧公在人大會議上提出重設國家主席的提議時,就遭到了不少人的反對。面對他們的擔憂,鄧公卻坦然地解釋說:這個不會,我不出任國家主席。不是只有我,其他同志也可以當的嘛!
眾人這才釋然,最后都同意了他的提議,在1982年底通過的第四部成文憲法中,恢復了共和國主席設置。
鄧公也是說到做到,之后,他從未出任過國家主席的職務。從1983年-1988年,李先念和楊尚昆先后擔任國家職務。
如今看來,兩位偉人的決策雖然截然相反,但是都沒錯,因為他們的決策都是為了國家和人民利益著想,不慕虛名不存私心,并且在方式方法上,敢于解放思想、沖破束縛。
實事求是,也正是毛澤東思想活的靈魂。兩位偉人的決策都是遵循了這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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