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北京李邁律師團隊承辦的關于房屋繼承糾紛案件,我們收到了北京市某區人民法院下發的《民事判決書》。這起案件是由法定繼承糾紛引發的一系列糾紛,經過李邁律師團隊的綜合研判,最終成功讓三名被告騰退房屋,保障了當事人的房屋所有權。
本案中,高先生與吳女士原系夫妻關系,育有兩個女兒分別為高某1與高某2。高先生與張女士在婚內購買了98號房屋,房屋登記在黃先生名下。2008年,張女士去世,2013年12月,北京市某區人民法院就高先生、高某1繼承糾紛一案做出判決,依法判令98號房屋歸高先生所有。2014年,98號房屋登記在高先生名下,登記為單獨所有。
然而,現在高某1及其妻子與孩子均長期居住、使用98號房屋,這嚴重打擾了高先生的安寧。在嘗試過多次溝通無果后,高先生找到了李邁律師團隊來承辦該案。經過深入研究和調查,我們發現高某1及其家人并無合法依據居住在98號房屋中。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對于妨害物權或可能妨害物權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險。因此,我們向法院提出了高先生對98號房屋享有權利的主張,并要求黃某1及其妻子與孩子按要求予以騰退。
最終,法院根據我們的請求和證據,判定高先生對98號房屋享有權利,認為高某1及其妻子與孩子居住在此并無合法依據。因此,法院判令高某1及其妻子與孩子應按要求予以騰退。這一判決確保了高先生的房屋所有權得到了充分保障。
高先生對李邁律師團隊的工作表示認可,并特意贈送錦旗表示感謝。這起案件的成功辦理不僅體現了我們團隊的專業能力和法律素養,更彰顯了我們對客戶合法權益的堅決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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