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學習貫徹《廣東省生態環境教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連日來,廣東各地陸續開展多形式的學習宣貫活動,凝聚生態環境教育強大合力。今天,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汕頭、東莞市的宣貫活動吧!
汕頭市
11月29日上午,汕頭市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辦公室開展《條例》學習宣貫培訓會,組織相關單位、環境教育基地、設施開放單位以及全市生態環境系統各部門、機關各科室近100人參訓。汕頭市生態環境局相關負責人出席活動。
會上,汕頭市生態環境局法律顧問對《條例》進行專題講解,圍繞《條例》的出臺意義、主要內容、重點條款進行了學習宣講,讓參會者系統認識《條例》的重要意義和相關要求。
會議要求,各單位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條例》實施的重大意義,要切實增強學習宣傳貫徹《條例》的自覺性和主動性,采取有力措施組織學習貫徹,確保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工作取得扎實成效;要各司其職凝聚生態環境教育強大合力,扎實推進貫徹實施,不斷建立健全生態環境教育體系,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要按照《條例》規定,積極組織、指導、協調本行政區域的生態環境教育工作,主動加強與各相關職能部門、企事業單位、群團組織的溝通聯動,組織開展生態環境教育主題活動,合力形成強大的教育宣傳陣勢,共同營造良好的生態環境教育氛圍。
東莞市
近日,東莞市生態環境局開展東莞市學習宣傳貫徹《條例》宣講活動。東莞市生態環境局局長胡毅峰,市各有關單位代表,市生態環境局各科室、各分局相關負責人,環境教育基地、環保設施開放單位、環境管理示范企業代表共約300人現場參加活動。
在宣講活動中,環境教育專家對《條例》作專題解讀,從《條例》的出臺背景、內容意義等方面,多角度引領與會者充分認識《條例》的重要意義。此外,廣東省環境保護宣傳教育中心相關負責人圍繞《條例》的實施,結合多年生態環境宣教工作經驗以及各地優秀案例,對東莞市后續推動生態環境教育新發展提出了措施和建議。
東莞市生態環境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通過研討會、座談會、交流會等形式,主動加強與各相關職能部門、企事業單位、群團組織的溝通聯系,攜手推動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相結合。還將充分利用各類媒介,聯動報刊、電視、廣播、網絡等平臺開展普法專題宣傳,并充分發揮志愿教師、基地講解員、環保社團組織、生態環境志愿服務隊等社會力量,以“生態文明大講堂”為載體,深入推進《條例》進企業、進農村、進社區、進學校、進家庭,使重視及實施生態環境教育成為全社會的共識和自覺行動。
知多D
據了解,《條例》已由廣東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于2023年9月27日通過,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條例》共21條,以綠美廣東生態建設為牽引,以生態環境教育命題,以生態環境素養立意,著眼我省生態環境教育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進行了頂層設計,圍繞明確細化主體責任、規范構建標準體系、拓寬優化保障渠道等方面進行了制度安排;著眼構建齊抓共管、群策群力的“大教育”格局,對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群團組織以及學校、家庭、環境監管重點單位、新聞媒體等各方面的生態環境教育責任進行了規范細化,從制度機制上為生態環境教育工作提供依據和保障,激發起全社會共同呵護生態環境的內生動力。
來源:廣東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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