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江
福州人的母親河
孕育著700多萬福州人民
內陸流向海洋
是福建水路交通的大動脈
滋養著福州雙元文化
保障福州70%經濟總量
閩江是我國東南地區重要水源涵養地,閩江流域面積8554平方公里,在福州市境內總長114.8公里,覆蓋閩清、閩侯、永泰、福清、鼓樓、臺江、倉山、晉安、馬尾、長樂、連江等11個縣(區)和高新區,其中,流經閩侯境內總長超100公里,是流經距離最長的縣(區)。
簽約合作 共護水源
為了更好地保護閩江生態環境,進一步深化檢察跨區域協同監督治理,3月6日,閩侯縣檢察院與閩清縣檢察院簽署《關于建立福州市閩江流域公益訴訟、生態檢察保護協作備忘錄》,聯合守護好福州大水源地,打通水質保護“最后一公里”。
聚焦福州市閩江流域的水生態安全與生態環境保護公益訴訟與生態檢察工作,以集中整治非法捕撈、非法放生、“河湖四亂”等問題為重點,從日常聯動、交流研討、線索移送、重點案件協作、生態修復協作等方面作了明確規定,打破行政區劃界線,力克生態司法的孤立和局限,為進一步推動檢察一體化,促進上下游參與共同綜合治理,提供了新路徑、新思路。
交流研討 共促提升
簽約儀式結束后,兩地檢察機關深入閩清雄江等地開展現場調研,就閩江流域公益訴訟及生態檢察工作的經驗做法、實踐中的痛點難點以及如何將機制落地落實等方面召開座談會。
近年來,閩侯縣檢察院始終秉承弘揚習近平總書記在閩工作期間的治水理念和重大實踐,堅持一體化履職,建立健全“跨區域+跨職能”異地協作機制,著力提升生態保護檢察質效。此次與閩清縣人民檢察院會簽的《備忘錄》旨在通過上下游發力,左右岸協同,為閩江流域一體化治水尋求最優解,守護好福州母親河。
下一步,兩地檢察機關將以此次會簽為契機,立足閩江流域生態環境特點,強化聯動履職,促進生態環境資源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效銜接,以“河長+檢察長”模式推動協作機制落地見效,共筑閩江流域生態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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