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廢多年的老房子,其木門、木窗看似不起眼,卻是文物!近日,由壽寧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王某等3人盜竊案獲一審宣判,王某等3人均被判刑。快來跟檢小壽回顧一下案情吧!
案情回顧
2023年2月,沈某、王某、劉某為打造古色古香的網絡戶外直播間吸引眼球而尋找老物件來用于裝飾直播間,卻將主意打到了荒廢多年無人居住的老房子上。3人結伙趁著天黑多次前往壽寧縣某鄉鎮老宅內,采取拆卸、搬運的方式,盜走老宅內的木門、木質雕花窗戶、竹椅、竹籃、土陶罐等老物件百余件。后經老宅的主人報警,此案告破,上述物品被如數追回并歸還被害人。經鑒定,涉案物品中的木門、木窗、靠背椅、米斗等25件物品為一般文物。經評估,被盜物品評估值為人民幣2800余元。
木窗
木窗
木門
木茶盤
檢小壽提醒
文物是人類社會活動中遺留下來的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遺物和遺跡。
一級文物:具有特別重要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代表性文物為一級文物;
二級文物:具有重要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為二級文物;
三級文物:具有比較重要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為三級文物。
一般文物:具有一定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為一般文物。
法條鏈接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盜竊一般文物、三級文物、二級以上文物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盜竊文物,無法確定文物等級,或者按照文物等級定罪量刑明顯過輕或者過重的,按照盜竊的文物價值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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