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是區域規劃調整、引導產業布局和優化用地結構的科學依據,也是加強噪聲污染防治、強化噪聲源監督管理的重要手段。25日,記者從南通市生態環境局例行新聞發布會獲悉,市政府日前印發了《南通市中心城區聲環境功能區劃分規定(2024年修訂版)》,實施時間為2024年10月1日至2029年9月30日。《規定》適用范圍覆蓋崇川區、通州區、海門區、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蘇錫通園區、通州灣示范區等中心城區。
本次區劃將南通市中心城區劃分為1、2、3和4a四類聲環境功能區,共有207個聲區劃單元。
1類聲環境功能區
是以居民住宅、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科研設計、行政辦公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靜的區域,面積為161.011?k㎡,占區劃面積的18.78%,涵蓋46個單元。
2類聲環境功能區
是以商業金融、集市貿易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業、工業混雜,需要維護住宅安靜的區域,面積為305.949?k㎡,占區劃面積的35.69%,涵蓋81個單元。
3類聲環境功能區
是以工業生產、倉儲物流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業噪聲對周圍環境產生嚴重影響的區域,面積為390.315?k㎡,占區劃面積的45.53%,涵蓋80個單元。
4a類聲環境功能區
是高速公路、一級公路、二級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軌道交通(地面段)、內河航道兩側一定距離之內,需要防止交通噪聲對周圍環境產生嚴重影響的區域,涵蓋372條交通干道、35條內河航道和8條城市高速兩側一定距離內區域。
多年來,我市持續加強噪聲源頭管理,推進噪聲污染防治協同聯動,不斷提升噪聲監測水平,聲環境功能區晝、夜間聲環境質量達標率穩定保持在90%以上。
市生態環境局大氣環境處處長郭煒介紹,將緊抓區劃落實,強化防噪降噪措施,嚴控新增污染源,扎實做好噪聲污染防治工作,營造寧靜和諧的人居環境。
南通市中心城區聲環境功能區劃分圖
來源丨南通日報
?編輯丨濠濱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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