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2日,北京一涵洞內發現一具男尸,尸體旁還有幾頁信紙,用石頭壓著。發現男尸的工人趕緊報了警,很快警方就來到現場。信紙里是死者留給父母、哥哥、姑姑等7位親屬,以及公安的話。死者是一名18歲的小伙,名叫廖珍平,他在遺書里說,正是因為自己的錯誤,才導致自己家背負起3萬元的債務,因自己無力償還,這才決定服毒自殺,以命抵債,自己的死亡跟任何人無關!最后遺書的落款日期為9月15日。
從寫給各親屬和警察的遺書中,死者一直反復提到自己的無能,不長的文字里,總共出現了14次。隨后,警方翻看了最近的失蹤人員報案記錄,最終找到了廖珍平的父母。從廖珍平失蹤后,他的家人就一直在四處找他,直到一個多月后,其遺體被工人在涵洞內發現。面對突如而來的噩耗,廖珍平父母一時難以接受。
廖家的老家是四川的,一家人多年前來北京務工,念不進書的廖珍平也跟著父母一起來了。就在他失蹤前,還在北京一家餐館打工,最大的夢想就是成為一名川菜大廚,誰知,就是這么一個青春蓬勃的青年,生命卻永遠停留在了18歲。
在確認了死者的身份后,警方又通過一番調查,最終確認廖珍平為自殺身亡。可這么一個年輕的小伙,正是青春年華最美好的年紀,為何要自殺呢?還一直說自己“無能”?一切還得從他自殺前兩天的一起交通事故說起……
2009年9月13日,也就是廖珍平自殺的前兩天,這天一大早,廖珍平像往常一樣騎著他的電瓶車去餐館上班,誰知騎到半路的時候,他的電瓶車不知是不是出了什么問題,廖珍平便放慢了速度,低頭查看起電瓶車,就在這時,街道上來了位78歲的老太太,老太太年紀大了,行動十分緩慢,對周邊也沒留意。就這樣,廖珍平騎著電瓶車就跟過馬路的老太太給撞到了一起,雙方都摔倒在了路上。
老太太本就上了年紀,又被電瓶車這么一撞,直接就起不來了,街上看到的鄰居立即電話聯系了老太太的子女們,很快,老太太的6名兒女都趕到了現場。而此刻警方也在接到報警電話后來到了現場,經過現場勘查,最后認定廖珍平負全責!
最終,廖珍平班也無法去上了,跟著老太太那一大群子女,一起將老太太送到了醫院,經過一番檢查,老太太被診斷為股骨骨折,治療費用大概需要3萬元樣子,廖珍平當即就被老太太的子女們給圍住控制,要求他支付這筆醫療費。可廖珍平才一個18歲、剛入社會不久的孩子,哪里支付得起這么大筆醫藥費。一家人雖然都在北京務工,可父母的工作也都是非常不穩定的,每月的收入也就剛剛好維持他們在北京的開銷。
廖珍平的哥哥也處于學徒階段,收入也是很低的,老家還有個癱瘓的爺爺,需要他們供養。3萬塊錢別說對廖珍平了,對于他們全家來說,都不是小數目,對于每一筆錢都要精打細算的他們來說,著實壓力太大。
可老太太的子女們才不管這些,他們讓廖珍平趕緊想辦法,面對對方強勢的壓力,廖珍平只能一一給自己的親朋好友打電話借錢,一圈下來,卻是一分錢都沒借到,說實話,自己家庭這樣,親朋好友又有幾個條件好的。
如此,老太太家又讓廖珍平趕緊找他的父母去想辦法,隨即也不管他同意不同意,一大群人就“架”著廖珍平去到父母在北京的租住地。此時,廖母剛好在家,聽完了事情的來龍去脈,又聽說對方要3萬塊錢的醫藥費,廖母當即冷漠的對兒子說道,自己沒錢!廖珍平都快哭了,他表示,就當自己是跟母親借的,到時候每月發工資了慢慢還她!誰知,話還沒說,廖母就當即甩了廖珍平一嘴巴,說自己沒錢!
家里也拿不到錢,還被母親打了一巴掌,廖珍平哭著出來了,這時已是下午了,等在外面的老太太家屬見廖珍平還沒吃午飯,便將他帶到一家面館,給他點了碗面讓他吃,也沒急著讓他馬上拿錢,只讓他寫了張欠條,日后盡快給上!就這樣,廖珍平寫下了一張3萬元的欠條,老太太的家屬們拿了欠條后便讓他離開了。
而廖珍平卻是沒有回家,也沒有去打工的的餐館,此后他便失蹤了。其實,廖珍平從家里離開后,廖母就一直在打電話籌錢,一直到凌晨了,還在不停地四處借錢,雖然口上說不幫他,可哪個做母親的能袖手旁觀呢?她只后悔不該打兒子那巴掌!
廖珍平平日里并沒有跟父母住在一起,而是借宿在自己的姑姑家,這晚,他也并沒有回姑姑家,從那天從家里出來后,家里人便再也找不到他了。直到第二天,廖母才發現兒子找不到了,電話也無人接聽,平日里去的幾處地方也沒有他的蹤跡,廖母這才心慌了,趕緊報了警,請求警方幫忙一起找人。
可時間過去一個月了,卻始終沒有廖珍平的蹤跡,老家也沒有他的消息,就好像人間蒸發了一般。直到一個多月的10月22日,他的遺體才被一名工人在北京的一處涵洞內給發現,一同發現的還有他留下的八封遺書。親眼看著兒子的尸體和這些遺書,廖珍平父母奔潰的大哭起來,他們無法想象,此前還活生生的兒子,竟然為了3萬塊錢而自殺了!悲痛過后,廖珍平父母認為,兒子之所以走上這條絕路,定是受到了老太太家屬們的逼迫和恐嚇,于是他們便將老太太家給告上了法庭,要他們為自己兒子的死負責。
2010年9月14日,廖珍平死亡賠償案在北京某法院開庭受審。法庭上,老太太家否認了廖家控告的所謂逼迫和恐嚇,他們表示,孩子之所以最終會走上這條路,完全是被他的母親給害的,那天廖珍平回家拿錢時,廖母對其極其冷漠,不但不給與幫助和安慰,反而當眾給了兒子一巴掌,讓他的自尊心受挫,正是他母親的這種態度,才逼死了自己的兒子。
廖家的房東出庭作證,證明在當天,他確實親眼看到廖母當眾結結實實打了廖珍平一耳光,隨后廖珍平便哭著離開了。隨即,面館老板出庭作證,證明老太太家屬給廖珍平點了一碗面,并問他要了紙筆,自己是后來才知道是用來寫欠條的。
2010年11月14,一審判決下來,法院駁回了廖家的訴求,法院表明,廖家沒有證據可以證明老太太家對廖珍平有過逼迫和恫嚇,反而是老太太家有人證證明廖母對兒子態度不當,因此,廖珍平自殺的后果應由廖家承擔。廖家對這個結果不服,當庭表示要上訴,除了法院,面對各路媒體,廖母哭得肝腸寸斷,不停地否認自己那天打過兒子,也許她的心里也是后悔的吧,才會選擇性的強調說自己沒有打過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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